第307章 教化万民(2 / 3)

国子民,从此都老老实实的在政治高压线之下生活。

他们由原先的混乱走向恐惧服从,渐渐的再通过一系列的利民利国的强国政策,把秦国打造成了一个坚不可摧的统一整体!

庆忌要在吴国变法,自然少不了要将商鞅变法作为参照,但也绝不能如法炮制。

“大王,臣以为可重刑罚。”

这时,坐在一侧的孙武躬身道:“上古之世,并无法令约束,然人人皆可洁身自好,如君子一般慎独。”

“此所谓君子慎独,不欺暗室,卑以自牧,含章可贞也!”

孙武又话锋一转,道:“然,自夏朝建立后,有禹刑,其刑大辟二百,膑刑三百,宫刑五百,劓刑各千。”

“商朝又有汤刑,以常旧服,正法度。商朝之刑法严酷,有死刑、肉刑、流刑、徒刑等。”

“至大周立国,延续夏商之刑制,而少有犯者。皆因大周有《周礼》,以礼为主,刑罚为辅,礼刑并用,而有无敢犯禁者!”

顿了顿,孙武又道:“然,平王东迁之后,礼崩乐坏,天下进入大争之世,人心浮躁,世风日下。”

“若无重法典,何以治国?”

“昔日郑国两度制法,晋国自晋文公之后,也曾四次制法,楚国文王、庄王之世,也曾制定刑法。”

“而郑、晋、楚三国随后都强大起来。由此可见,国家欲强盛,欲控民心,以法治国,以法治民,善哉!”

春秋时期,列国已经懂得注重法律的修订,所以纷纷立法。

这其中最典型的,当然是郑、楚、晋三国。

总的说来,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就是各诸侯国公布了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中心的成文法。

当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

这是古代华夏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周敬王十九年,郑国执政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竹刑,为郑国邓析所作。ωωw.

他把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所以史称竹刑。

竹刑的出现,在法律发展史上又是一大进步。

此前的刑鼎笨重,而竹刑则便于携带和流传。

而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

第一次是晋文公称霸时期,作被庐之法。

第二次是赵盾(即赵宣子)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

第三次是范宣子制定的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