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村级械斗事件,让庆忌深刻的认识到,光是是仁德礼义治国,根本行不通。
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以法治定国,不知现在可行否?
“少伯、长卿,寡人欲重刑罚,而让国人皆知法守法,人人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不知尔等以为,可否?”
庆忌再一次询问坐在对面的范蠡与孙武。
庆忌是穿越者,固有的观念跟这个时代的人都有所不同。
再加上,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遇到不解之事,询问范蠡和孙武这两个大才肯定是没错的。
“大王,这恐怕不妥。”
范蠡摇摇头道:“刑罚之事,本就残害过甚,人人皆畏惧,谈之色变。”
“若大王加重刑罚,或有一时之效,而无长久之计。”
“若再发生今日之事,大王当何以自处?难不成,要将所有犯事者,所有参与械斗之人全部缉拿,一一治罪?”
“不错。”
听到这话,范蠡顿时不澹定了。
“大王,法不责众矣!责罚数人,或无伤大雅。然将几百人全部治罪,恐人心不服,生出祸乱。”
范蠡口中所说的“法不责众”,的确不是没有道理的。
但,庆忌却不以为然。
后世的商鞅变法,变法之初,曾杀八百多个私斗的人,将整个渭水染成红色。
按照历史的记载,商鞅杀的八百多人里面,不仅仅有当年私斗成风的罪犯,而且还有一大批因为随意倒垃圾。
甚至是随地大小便的人物全部要拉出来,剁手剁脚甚至砍头!
可以说当年八百多人里面,有的人的确犯了法律该杀,有的人只是倒了个垃圾,结果也丢了一条命……
具体如何,庆忌不得而知。
但,庆忌也能理解商鞅的这一做法。
商鞅之所以这么干,关键来源于所谓的乱是必须要重法。
因为乱世重法典!
自此之后,秦人宁可断掉一只手,也绝对不敢在随意的与人打斗,最终只能靠法令解决。
最典型的,是韩信的“胯下之辱”!
韩信面对一个无赖要他钻胯下的时候,他并没有拔剑杀死无赖,而是老老实实的从无赖的胯下钻过。
由此可见一斑,秦国法令杀人者偿命的可怕性。
因此当年商鞅通过这一可怕的手段,让整个从骨子里面充满着混乱心里的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