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三章 财政之道(4 / 7)

明末大寨主 渤海郡公 2746 字 2023-02-25

一个规则明晰的框架下,弱势一方也总能找到主张自己权利的空间。M.

在其他官员看来,民会就是个民人自决分摊税费的工具,如果这个工具能正常运转,地方和中央的分税制,就能顺利推行了。

“本朝还未完全恢复明廷对民间的控制,根据各县的呈报,预估今年的正税会少三成,借着民会,也能将钱粮总额步步补足。”

楚行说到了民会的现实作用,那就是夯实新朝对地方的把控。

接着话题转回正途,地方和中央怎么分税?

分税制涉及一个体系问题,到底要设置几级财政?考虑到目前的现实,楚行决定先只设置县和中央两级,府一级只是个协调机构,等地盘再大一些,再来考虑省一级。

而中央和县要怎么分税,这个问题楚行心中大致有底,但还需要具体数字作参考,跟内阁和户部官员核算了一整天,楚行最终决定,摊丁入亩后,正税和之前明廷所收的火耗、地方杂派都包括进去,打包成为统一的田税,全归由县级地方,大致可以支撑县以下官府的正常运转。

“名义上归由地方,依旧是由中央调拨,以有余之县补不足之县,总额盈余,存留补欠,不挪他用,仍不足补欠的话,再视情况调拨其他税种补入。总之田税的用意,就在于养官。”

楚行这个决定,是将官府拆分成了几部分,而在他的设想里,田税就只用来养地方官和中央,将基于田地的权税体系稳定在有限范围。大乾一国将是工商之国,农事自然不能废,但却不是未来国政的核心。

田税是地方享有,中央调剂,没有彻底分开。

而发展地方,光养官可不行,所以地方还需要有自己的税种。

原本伪明时期,就有契税、市税、地方关税和籍税等补充,现在楚行将其作了大致划分,关税、籍税等阻碍商业流通的税种取消。

契税(ps,你以为穿越买房就不交税了么……)和市税等小规模工商业的税种也给地方,这部分钱不多,即便地方工商发展起来,也不会高到哪里去,办大事不足,可还能办一县之事,就由县级主官和县民会去博弈该怎么用到实处。

比如养治安军,修路架桥等等。

原本楚行还考虑过地方和中央在无主土地的归属分割,可这涉及到根本的土地政策,现在还不好贸然动手,土地政策就先维持现状,后面再来调理。

“国税呢?”

众人有些心惊,田税全用来养官,那养大乾王府,养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