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留在我的军帐里,白天照顾我的日常起居,晚上陪我睡觉。她很温柔,对我伺候得极其尽心。但我,说实话,对她没有动过心,只是把她当做供我享用的女人罢了。
有一天,局势吃紧,形势严峻,我没把握打胜仗,怕连累到她,就让两名士兵送她回去,命令她嫁人,从此与我再无相干。”
赵凌云说到这里眉头紧蹙:“我没想到她会对我如此痴情,竟然苦苦哀求我让她留下,说她愿意跟我共生死,我没理她,硬让士兵送她走了,然后就把她淡忘了。而那场仗最终胜了,就是那次回朝你皇上给我开庆功宴,我在宫里遇到了你。”ωωw.Bǐqυgétν.net
他两手捧住我的脸,深情地说:“就是那一眼,我的心沦陷了,我才知道,那就是爱情。”
面对他此刻的深情,我的心也沦陷了。我傻乎乎地说:“都怪我,让你遇到我晚了。”
他被我逗笑了,宠溺地摸着我的脸说:“怪我,不该接受皇上的赏赐。而且,也伤害了她。我没想到,短短十几天的时间,令她那么刻骨铭心,执念深得转世十次还记得那段时光。”
想到赵凌云对她没一点动心,对她如此深的执念只想回避,我心里暖暖的,说明他只对我一往情深,一点不留恋别的女人。
可是心里还是有些酸:她可是他第一个女人啊,他的第一次给了她。
我忽然问:“这跟那双鞋有什么关系呢?”
赵凌云说:“那双鞋是她的,就是那一世的她自己做的。”
我惊叫:“怪不得啊!”
“她跟着我那十几天,除了照顾我的起居就是做鞋,绣花,大部分是给我做,她只给自己做了那一双鞋。她只在晚上穿给我看。”他说到最后眼神有些躲闪。
他这眼神被我敏锐地捕捉到了。
我听说,古代男人对女人的三寸金莲有特殊的爱好,那些文人骚客还用女人的绣鞋喝酒,亲吻女人的小脚。
西门庆之所以喜欢潘金莲,不仅仅是潘金莲脸蛋漂亮,还因为她的小脚裹得像朵莲花般的娇美,令他欲罢不能……
好吧,为了避免他尴尬,我就不说鞋的事了。
他却脸色凝重地说:“绝对不能让她拿到那双鞋,执念遇到前世所惜之人或者前世的衣物,会令她慢慢想起前世的一切,到时候会更麻烦。”
我慌了,万一她全部想起来了会不会跟我争男人呢?还有,她会不会转爱为恨,报复赵凌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