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返回下界见证“大明仙朝”崛起(2 / 5)

百姓手中,其次就是广建“私塾”让天下读书人去做普法宣传。

这只是明面上“先礼后兵”的第一步,而第二步就是鼓励百姓们揭发和举报各种贪赃枉法和腐败行为。当然了,如果百姓之间因各种矛盾在新版《大诰》中得不到合力且满意解决,便可到各地“城隍庙”或“神道庙”中烧香许愿以通报神灵。本着“举头三尺有神明”的原则,那些收了香火供奉的“神灵”绝不会坐视不管。ъìQυGΕtV.net

第三步,便是当初由“崇祯帝”朱由检所设立的“内行厂”出面,通过“神仙手段”适当干预“世俗生活”,比如让“修真者”通过“秘术”将矛盾双方公开催眠后进行“搜魂”,并将内容投影出来公诸于众,便可依律量刑。

对此,新版《大诰》中对各种刑法进行了适当修改,通常把“死刑”改成“腐刑”或“宫刑”,把“株连九族”改成“发配边关,永世为奴”,安后世的话来说就是体现了所谓“人道主义关怀”,显得法治进步而不是倒退!

比如,对那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鱼肉百姓、逼良为娼、瞒上欺下、聚众谋反、欺师灭祖、十恶不赦等罪过者,须将其全族罚作“官奴”,同时还将男子全部阉割后发配边疆服役,女眷送入军营做“万人妻”!

如此做法是参考了明朝数百年来在对外扩张中的一贯作法,即向西方世界大量购买奴隶的同时,将所有外国男性全部阉割后拿到国内市场上挂牌出售,将所有外国女性按照年龄和姿容卖给达官贵人或贫民。如此一来,既能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也能让穷乡僻壤的本国男性只需花费极少錢财就能传宗接代了。

这是“大明仙朝”在长期与“西洋各国”贸易中学到的“最有价值”的治理凡人社会的适用办法——“阉割男奴”和“贩卖女奴”。也就是说无论对方是什么背景,只要犯“重罪”甚至“死罪”,都可以依法剥夺其人生自由和全部财产,并将其没收为“官奴”后进行阉割和贩卖。这不仅能彻底让“罪犯”绝种,还能强行同化“罪犯”!

想当初,西域的“波斯帝国”、“阿拉伯帝国”、“塞尔柱帝国”、“奥斯曼帝国”和“帖木儿帝国”都是这样过来的,尤其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对欧洲发动的一系列战争中,目的就是大肆掠夺人口来贩卖给明朝。

而异时空的“大明仙朝”乃全世界最富庶强大文明之国度,百姓普遍遵纪守法,官吏也不敢徇私舞弊,朝廷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修仙主义”的普及,使得普通百姓家庭中的孩子們以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