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尘唇角上扬,他喜欢听江寒烟说咱家。
王大妈和一群老伙伴们在楼下唠嗑,远远看到一座小山,缓慢前进着,再走近一些,看到了一只亮闪闪的公鸡,又高又大,羽毛也漂亮,在阳光下闪着光。
「这是找谁的?怎么还带着鸡上门?」王大妈疑惑地问。
「乡下亲戚吧,送只鸡很正常。」有人说。
「这鸡吃了怪可惜的,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鸡呢。」….
「再漂亮也是鸡,不吃了难道还当宠物养起来?」王大妈呛了句。
其他人都深以为然,他们都经历过饥荒,在他们眼里,除了人以外,其他动物都是食物,饿急眼了连虫子都吃。
陆尘走近了,他坐三轮车过来的,给了师傅十块钱,单元楼下一群大爷大妈,都齐齐看着他,目光审视。
「小伙子,你找谁的?」王大妈热情地问。
她是街道办的,有责任搞清楚任何一个陌生面孔的来历,防患于未然嘛。
「江寒烟,四楼的,她是我媳妇。」
陆尘坦然地说着,他回自己家呢。
「小江是你媳妇?」
王大妈差点被口水呛死,此时的陆尘,头顶鸡毛,身上还有股鸡屎味儿,又扛着山一样的行李,说实话,形象不是一般的土。
在王大妈心里,江寒烟就是仙女一样,陆尘这种土包子咋配得上?
「对。」
陆尘挺直了背,行李有点重,压得他背都弯了,这一抬起头,几个大妈都看直了眼,哦哟,小后生长得怪好看的。
难怪小江能看上,小两口多般配啊!
「你怎么还带只鸡来?沪城这边都有得买。」王大妈态度热情多了。
「是寒烟的宠物。」
陆尘解释,金闪闪是自家人,当然得带。
金闪闪立刻昂首挺胸,鸡冠一抖一抖的,神气极了。
王大妈又差点被口水呛死,还真有养鸡当宠物的,现在的年轻人啊,脑子里也不知道都装了些啥,一天天不干正经事。
比如儿媳妇,养了只哈巴狗,天天叫宝贝儿子,她和老头子听得膈应极了,狗和她孙子成平辈了,她和老头子算啥?
陆尘上楼了,王大妈在后面叮嘱:「别让鸡跑到外面乱拉屎啊!」
「不会!」
陆尘回了句,金闪闪比很多人都自觉,拉屎会去马桶,还会冲水。
等他上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