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章 分家(3 / 3)

这?

有些事情不是靠说的而是靠做的。

母亲年轻,这还不到退休的年纪,哪怕提前早退,售货员基本上都是女的,哪怕是李国华想要接班,其实也有些困难。

这岗位是真的吃香。

外加他还有一个妹妹,这怎么也不能跟妹妹争夺。

也就导致李国华作为家里面的老大,这一切必须要靠自己去争取。

无奈啊。

“父母没有什么本事,希望你见谅。”李向文无奈道。

“你的选择我们也看在眼里,安排不了你,那以后你只能靠自己,我们也不会轻易找你的,就像前院的许大茂,当初不也鸡贼的将许父母跟弟弟妹妹给支走,才一人独占两间大瓦房。”

“不过发达了,以后也不要忘记常回来看看,这一次,你弟弟结婚,那我就做主将这个家分开,你也不要埋怨我们。”

李向文作为家里的顶梁柱。

对于李国华的选择。

也是理解的。

无可厚非。

这总不能什么好处都是老二的,自己偏偏还要付出那么多,谁的心里也会不平衡的。

生活难堪。

李国华走出屋。

松了一口气。

他也不想分开。

站在后世的角度,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实在是不孝顺,这怎么能这样伤父母的心呢?可是真的当到了这个时代。

才发现。

什么是身在江湖,生不由己。

家里房子不够住。

必须有一个人要搬出去,他的妹妹是一个女子,在家里勉强住上几年,以后要嫁人的。李国华作为一个男人,若是还在家里居住。

可非常的不方便。

住在客厅。

可以后起夜怎么办?

怎么还想看看弟媳的身材长相如何。

禽兽吗?

这以后挣钱了,孝顺父母不,这李国全哪怕是接了父亲的班,也只能从最低级开始干,比起那些初来乍到的人当临时工。

好处就是直接正式工起步。

可想要往上升。

不容易。

李向文在邮局干了二三十年,这都还是一个普通的职员,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