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公务员第一百六十六章摊牌第一百六十六章摊牌
刘三吾拿过还没有看一眼,就皱起眉头了。
因为大明朝廷公务,大多是文言文,虽然因为法律条件要求精准,更倾向于白话。但是白话,也不是这种白话。不会如此粗俗。
在刘三吾看来,这种遣文造句,简直是一场笑话。
因为,何夕直接从结构上推翻了大明律,开始就是宪法,第一条,大明皇帝权力至高无上。
这一条,何夕想了很久,其实何夕想在这一条上,添加上一句,那就大明皇帝依法行使权力。
让大明皇帝个人意志上升到法律条文上,才算合法,不然就是非法。
其实这一点,在古代行政体系之中,是所体现的,比如不经鸾台凤阁,何以为圣旨?也就是皇帝的诏令,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圣旨,有法定权力,没有经过这个程序,那就是中旨,能不能有效,就看皇帝的威信了。
但是这其实很模糊的。
何夕想制定一系列规定,让皇帝的命令通过程序,上升到法律条文的地步,才能有效,否则就是无效的。
但是何夕很清楚,这是限制皇帝权力的办法,朱元璋决计不会同意的。
何夕想了想,也就做罢了。
刘三吾对这一条很奇怪。因为这一条不像是法律。
大明律,就是律法,是一条一条的。犯来什么错,要承担什么样的惩罚。倒是有一些注释,说明其中的法理,为什么这样制定。但是这一条法律。有什么用处,可以处罚谁?
在刘三吾看来,有一点莫名其妙。
不过,他到底不是门外行,他内心之中,也是有一丝震撼,因为他觉得,何夕制定律法,别的不说,这格式就很有突破,好像一篇文章,一开始就提携纲领,将大明律最重要的一条写出来的。
有这一条在,大不敬,欺君,诽谤君上,这些罪名就有出处了。
只是刘三吾看到下面一条,简直不敢相信,第二条,就是皇帝之下,一律平等,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有独立的财产权,人身自由等权力。
因为何夕没有用文言,用得是白话。
同样是因为何夕的写法,刘三吾不大懂,所以他反复看了几遍,内心之中依然不能理解,也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