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先敬罗衣后敬人(2 / 4)

什么找我要钱?我又没欠他的。妈,这钱我是有用处,放心吧,我怎么会乱花呢,我比你们都知道挣钱的不容易,我不会乱来的,你就别瞎想了。”胡铭晨道。

“那你有什么用处?需要四千块那么多。”胡铭晨的解释并没有打消江玉彩的疑虑。

“二嫂,小晨要钱,相信有他的道理和用途,我相信他不是那么拿着钱乱花乱扔的人。别看他才读五年级,很多时候其实比我们还晓得控制。”胡建强帮衬着胡铭晨道。

胡建强的身份是叔叔,可是自从被胡铭晨延揽来帮着打理电影院之后,他就渐渐的被胡铭晨所折服,逐步的以他为马首是瞻。

这么长时间来,胡铭晨做的每件事都极有分寸,从来没有出格过。就拿花钱这方面来说,胡铭晨很多时候花的还没有胡燕蝶和胡雨娇来得多,除了买必要的物品,比如买书,比如买鞋子等等这些,胡铭晨极少有其他开销。至于像小孩子都热衷的玩具,他直接就从来没消费过一次。

心理年龄都三十来岁的人了,胡铭晨怎么可能回去买玩具,除非买来卖了赚钱还差不多。

“妈,我就是去顺便看看,要是有合适的手机就买一个,像我们这样太不方便了,人家有事想找都很难找到。就比如昨天电影公司的人问我要不要去拿新出的影片,还得找人带话,太麻烦了,次数多了,人家也不高兴,所以我就想,干脆买一个手机来用,这样不用每次都去打公用电话,或者人家还要找人带话。”胡铭晨解释道。

这两年,用手机的人越来越多了,虽然还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起码不再是多新鲜的事物了,在城里,不少条件不错的人用上了手机,就连在杜格乡这个偏僻的山旮旯里,偶尔也能看到那个玩意。

胡铭晨重生前的那个时代,手机简直就是男女老幼人所必备的物品,要是出门身上没带手机,整个人会觉得不太自在。

当然了,那个时代的手机,是近乎等于电脑的智能手机,与目前的数字机有根本上的不同。

尽管如此,胡铭晨还是觉得有个手机在身上要舒服自在些。所以胡铭晨就萌生了要买一个手机的念头。

这个月的生意有些好,加入周日的赶场天,差不多有两万块的入账。要是手里没钱,胡铭晨也不会有要买手机的冲动,他可不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

“手机?手机是个什么玩意,要买鸡的话,后天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