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宏在接到吉米的电话时,本来睡的迷湖的脑子突然就清醒了。第三次了,短短时间里三次被袭击,这已经不是挑衅了,这是打算把fbi曼哈顿办公室的脸面按在地上摩擦,地上还摆满狗屎。
知道吉米现在没事,马宏也没有掉以轻心,立刻起床穿衣服出门,赶往吉米的公寓。现在吉米那边没事了,时间也不太对,马宏没有再给休斯那边打电话,等早上打也来得及。
等马宏到的时候,鉴证科的人已经在现场开始采集证据了。因为枪手已经死了,所以提取证据非常简单,只要对吉米的卧室取证就可以了,因为双方开枪都在这里,一方死亡,一方床上一堆弹孔,自己完好无伤。
在他们取证的时候,吉米也在旁边看着,虽然他是当事人,但是也是fbi高级探员,现场没有人比他更有资格调查了。
一名白人男性,看年龄应该不会超过40岁,平头,穿了一件大码连帽衫,里面是一件防弹衣,难怪吉米命中了身体几枪都没让他彻底丧失行动力,不过肩膀那一枪是切实打中了,加上357马格南的冲击力,让他倒地以后没能迅速站起来,之后被吉米击中头部死亡。
死者一共中了三枪,一枪在肩膀,一枪腹部,一枪头部,防弹衣挡了三枪,都在胸部位置,吉米之前五枪都没有瞄准头部,就是希望能留个活口,但是最后一发子弹没办法再放水了,万一没子弹空手对枪,太吃亏了,只能下死手。
死者手里拿的是格洛克17,带消音器,如果真的让他偷袭成功,枪手可以轻松离开,周围的邻居绝对听不到枪声。
格洛克加了消音器以后大概只有100分贝左右,如果用亚音速子弹,能降低到60分贝以内,在公寓房间这种砖墙房间里,隔壁是肯定不会发现的。
刚才枪手射击的时候吉米就有听到枪声,他绝对是用减装药的亚音速子弹,声音真的不大。选择亚音速子弹也是有道理的,近距离暗杀,只有三米左右的距离,亚音速子弹不存在动能不足的问题,击杀吉米妥妥的没问题。
吉米用的是357马格南,弹体长,装药多,再加上用的是左轮,声音自然很大,整个楼甚至不排除外面街上都有人能听到的可能性,毕竟是发生在凌晨,嘈杂的声音基本没有多少。
马宏过来以后,两名巡警这才离开,“吉米,怎么样?有什么发现么?”
吉米摇了摇头:“我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