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5章 蛛丝马迹(2 / 3)

王兆凯这边的调查相对来说比较好办一些。

因为所有的车辆进出小区的时候都被监控摄像头拍下了车牌号,所以查起来的时候要相对简单一些。

很快6辆车在海州市交警支队那边就已经查到了相关的信息。

车辆所有人的联系方式也都找到了,王兆凯这边111前去调查。

陆川这边也是如此,第1个重点是调查白衣男子的情况。

虽然监控摄像头里面白衣男子的面貌不是特别清晰,但是好在路边的监控摄像头拍到了对方所开的车辆。

通过交警那边很快就查到了车辆的相关信息,联系到了车主。

根据车牌号显示,这辆车就属于QZ市本地的车辆。

陆川这边也很快就来到了车主这边。

“您好,您说的是白色的丰田轿车?”

轿车的车主叫张宝华,是一个50多岁的男子。

从相关的信息来看,张宝华是一家日用品批发公司的老板。

“那个车我已经好长时间没开了,批发这边的生意还不错,我这边雇了两个人,其中一个人一直开着那个车跑单子呢。”

没有自己开?

陆川询问:“他叫什么名字,现在在哪里?”

“他叫陈三强,在我这边工作挺挺多年了,前一段时间我把他派去海州市拓展生意了,他现在就在海州市那边。”

海州市?

陆川把小区监控上拍下的白衣男子照片拿出来给张宝华辨认。

张宝华只看了一眼就说:“没错,就是他,这个就是陈三强,虽然脸看不太清楚,但是他的身形我太熟悉了,怎么了?警察同志你们找他干啥呀?是不是出车祸了?他撞人了吗?”

张宝华有点着急了。

“警察同志,我跟你说那个车虽然是我的,但是那车最近可都是他在开,已经有个两三年时间了,那车现在基本上是他的车一样的呀。”

车祸?

陆川摇了摇头。

当然如果真的是出车祸的话,车辆属于张宝华,虽然人不是他撞的,但是真的除了折磨他也跑不了。

陆川虽然办的都是刑事案件,但是这类的案子也听过不少,每年都有。

把自己的车子借给别人,结果别人出了车祸,那么原车主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说一般情况下自己的车子不要借给别人,就是这么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