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麦全身上下这会都写着“港风”二字。
睡了一觉再把小辫拆开就变成了慵懒自然的羊毛卷,之前基本都是中分梳两个大辫子,这会也梳成了三七分,更是显得头发蓬松。
以前规规矩矩穿的碎花短袖衬衫也是上面解开两颗扣子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和精致的锁骨,下面两颗也解开再把衬衫下摆绑起来若隐若现露出一点点的肚皮出来。
没有口红还把红色钢笔里的红墨水弄了一点出来涂在嘴上,虽然味道有点苦,但是是真显色啊!
按程风的话就是像刚吃了死孩子一样,燃烧后的火柴棍还给眼尾拉长了一点,原本可可爱爱的孟小麦这么一打扮硬是显出了几分娇媚出来,程风能高兴才怪。
孟小麦上下打量了下程风,“一会给你买副墨镜,以后你在这边就是我的保镖,叫阿强,记得叫我麦姐哈。”
好熟悉好熟悉,真的好熟悉。
程风在心里疯狂呐喊。
那个在上阳大队放飞自我的孟小麦好像又回来了。
“小麦,我们现在去哪?”紧随其后程风赶紧问道。
孟小麦转身,冷冷看了程风一眼,“阿强,我希望你记清楚你的身份。”
拍拍程风手里准备好的盒子,“去卖啊!”
“你的英语怎么样。”孟小麦问道。
“还行。”x33
“说几句来听听。”
程风说了几句,是说的还行,不过还是有些中式发音,这要是在平时也没什么,但他们现在是要去搞事情让人从口音中听出点什么就不好了,谁让他们两个都不会粤语呢。
骑着自行车到了人多的地方孟小麦才开始打听,当然用的是纯正的英式英语偶尔夹杂着几句塑料粤语问的。
没一会两人就到了一家专门卖药材的店里,店还挺高档是有给客人休息的地方。
但是作为保镖的阿强是没资格坐下的,只双手背着直挺挺站在孟小麦身后,这也是孟小麦曾经在港剧中学到的。
店员一看人家还带着保镖也不敢轻视了,赶紧过来招呼。
孟小麦把手里的盒子放在面前茶几上,“看看”说的当然是英语。
店员不知所以拿起来打开看了看,看到也是一惊。
孟小麦拿出的这根人参和给常大夫的那根差不多,识货的一眼就能看出好坏。
店员震惊了片刻就盖上盒子重新放回桌上恭敬说道,“我去叫我老板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