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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云来到香港的第2天,和早一个星期来到这里的国家体改委工作人员见了面。
对于这次金杯汽车在香港上市的事情,国家的相关部委也是相当的重视,事实上,为了能促成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早在几年前的时候,上级领导就已经开始布局了。
而同样的,香港这边也是从90年代初开始探讨内地企业来香港上市的可能性。
1990年6月香港联交所组织30多位专家,成立了中国研究小组,专门研究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的有关问题。
1992年2月14日,香港联交所中国研究小组完成了一份非公开的有关今后发展方向的中期报告。
该报告主要研究了中国内地证券在香港上市时可能发生的情况,指出中国内地与香港在若干重要方面的主要问题与分歧,并且提出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建议。建议中国内地在制定区域性或全国性的证券法律后,再允许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到香港上市的方式是间接上市或采用第二板的方式。
主要是因为两边制度和法律不同,这也成为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最大障碍之一,而早两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内地和香港的相关部门也进行了至少10多次的协商,最终才拿出了一个可行的方案。
联合工作小组在1992年11月香港第四次工作会议上,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制定三个文件来弥补这种差距:第一,以国家体改委的名义发一份“《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补充规定”。例如,补充规定明确“外资股”包括在内地发行的B股和在香港发行的H股两种。
也就是说,在香港上市的内地股票全部被定为了H股,这也成为了今后内地在香港上市股票划分的的样本。
第二,以国家体改委名义给香港联合交易所发一封函件,对我们的法规中一些不易为香港和其他境外投资人理解的概念和条款加以说明。例如,《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中把股份分成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等。在致函中,要说明这只是按投资主体不同而做的一种划分,并不影响同股同权的原则。
第三,双方共同起草了一个文件,明确到香港上市的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和条款。
通过以上文件,两地法律方面存有差距的约200个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而这次见面,体改委的干部主要和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