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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爵已到顶,权又不能胡乱伸手的二位国公爷来说,没有什么事是比赚钱更有意思的了,如果不赚钱,他们甚至找不到人生的意义。
原本,赚钱这种事只是他们保持门第尊严的一种必要手段,毕竟过去也有顶着世袭爵位却把家产败空,惹得天下人耻笑的例子。而当高务实手把手将他们拉扯进海贸这个宛如抢钱的行当之后,他们才真正对赚钱有了主观意义上的兴趣,并且这种兴趣还与日俱增,几乎成了他们心目中生命的意义。
之前曾经说过,有明一朝的海外贸易从大明建国的初期就已开始,且规模愈来愈大。明朝所谓的海禁,大部分时候不过一纸空文。
当时海禁的主要目的是抗倭防倭,后世国外文献中说:“一旦海寇活动减少,政府也就失去了禁止海运的动力。实际上,多数官员对民间贸易是睁一眼闭一眼,福建大商船进入江浙港口,很少被拒绝。所以,明代闽浙间的海上贸易是十分兴盛的。”
不仅国外文献这样说,国内的各种史籍、文献也都如此表述。例如明人王抒就说,“国初立法,寸板片帆不许下海。百八十年以来……每遇捕黄鱼之月,巨舰数千,俱属于犯禁,议者每欲绝之,而势有难行,情亦不忍也。与其绝之为难,孰若资之为用。”
成化弘治之际,即有“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到了正德年间,“豪民私造巨舶,扬帆外国交易射利”更多。嘉靖年间,“漳州月港家造过洋大船往来退逻、佛郎机诸国通易货物”者有增无减。可以说,到了晚明时期,海外贸易发展已成磅礴浩荡之势,繁盛已极。
此时,日本诸岛是私人海商的主要贸易地区之一,是大明生丝及各种纺织品、日用品的主要市场。
“大抵日本所须,如室必布席,杭之长安织也;妇女须脂粉,扇漆诸工须金银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饶之瓷器,湖之丝棉,漳之纱绢,松之绵布,尤为彼国所重”。
此时生丝价格在大明国内约每担60两银,到日本却可卖到五六百银两,毛利达十倍。而从日本输入大明的有:“互市华人的货物有金银、琥珀、水晶、硫磺、水银、铜铁、白珠、青玉、苏木、胡椒”以及土产、海货等。
据《晚明史》记载:“生丝、丝绸、瓷器等中国特产,遍销西班牙本土和它的各殖民地;棉麻匹头为西属殖民地土著居民所普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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