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魔王可太难了
礼堂里看不见半个人影,只有静谧的月光从斜上方撒下来,照亮了空气中细碎的微尘。
卢法斯的眼球微微向下转动,他看到一串断断续续的滴落状血迹。
跟着血迹向前踱步,手中的剑与其说是武器,更像是文明棍,有一下没一下的磕碰着地面。
大概前进七八米,在一处支撑柱下面找到了血迹的尽头,不仅面积更大一些而且还残留着些许药水的味道。
他们应该是在这里处理了伤势。
虽然不是本意,卡雅的剑伤可不是单纯的皮肉伤,他清楚的知道法师可能擅长操控负能量,但不擅长治疗,这属于是牧师的专业。
仅仅只是应急处理,拖着一个无法快速移动的伤员不可能跑多远,也不可能跑多快。
当然,也有可能抛弃同伴自己逃走,只是这个概率很低。
除了冒险者的道德约束外,但凡能和自己默契配合的同伴当然都是相处了很长的时间。
正所谓凡人有凡人的伟大,凡人也有凡人的脆弱,不管多么果断的冒险者,在抛弃同伴的问题上都会迟疑。
躲了起来,又是偷袭吗?
尽管换位思考一下,他在这种情况能做的大概也类似,但还是感觉到微微有些失望。
合上眼皮,属于人类的视觉被关闭,不死生物的特殊感知开始奏效。
在他的眼中,世界变成了又不同颜色的线条构成的奇怪模样,天花板地板这些冷冰冰的死物是暗淡的冷色,而活物则是醒目的暖色。
卢法斯能清晰的‘看到’,在礼堂一侧的帷幕后面藏着一个人,呼吸急促心跳频率很高,如果不是菜到紧张的抠脚,就是受了伤处于虚弱状态。
这是那个叫做卡雅的红发剑士。
他的心里马上做出判断,然而奇怪的是,除了她之外,卢法斯的不死生物感知没有找到另一个活人。
真的独自逃走了吗?
其实放走也无所谓,只是真的独自逃走的话,卢法斯会有点遗憾,遗憾于自己的眼光出了问题,看错了人。
于是他用手中的剑轻敲了一下地板,高声道:
“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差不多该结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