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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干吗。”
林跃把脚边的铁锅往里面推了推,挨着车厢围板坐下,从兜里拿出一把口琴含在嘴里吹了起来。
“……”
方林凯越听越迷,越听越疑惑。
不只是他,连跟林跃不对付的韩大志、阜卓然、吴通几人也呆呆地看着他。
他是从乐队刷下来的,对文工团拿手的曲目有不低的造诣,会用口琴吹奏不算什么,关键是他吹的不是以往听过的曲目,对于这件事,他们都有发言权,毕竟和乐队的人在一个大院里,他们每天排练什么曲子,后面听得清清楚楚。
方林凯说道:“林跃,你吹的这什么曲子,还蛮好听的。”
林跃拿开口琴,看着他说道:“当你的秀发拂过我的钢枪。”
“当你的秀发拂过我的钢枪……”
方林凯低声重复两遍,发现脑海里完全没有这首歌的相关信息:“这是新歌吧?”
“对,新歌。”
林跃肯定了他的猜测,稍微顿了顿又抛出一个让车厢里所有人大吃一惊的说法。
“我写的。”
方林凯一下子坐直身子,目光炯炯地看着他:“我没有听错吧,这首曲子是你写的?”
林跃一本正经地道:“对啊,目前正在填词中。”
“开……开什么玩笑?”
炊事班的人都知道他什么文化水平,高小没毕业就参军了,要说拉二胡吧,是一把好手,可是写歌,还自己谱曲,这……牛皮都吹上天了啊。
林跃似乎看透了他的内心,笑着说道:“你没听过一句话吗?”
“什么话?”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我好歹也在乐队呆了那么久,总不能一点长进也没有。”
是,话是这样说,道理也有一些,可是……可是如果曲子是这么好写的,那乐队里的人不一个个都成作曲家了啊?
方林凯总觉得这件事很别扭。
何止是别扭,如果他把时间轴拉长,加入林跃能一打三,精通厨房诸事,打篮球也是一把好手这些亮眼之处,那简直就是刷新人生观啊。
一个人怎么能变化这么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