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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丁丁说话的萧穗子一下子站了起来。
“刘峰?”
一句刘峰把众人叫懵了。
谁也没有想到他会来。
在文工团那会儿,他是活雷*,是先进工作者,是部队劳模,奖状要用箱子盛,按理说他是最应该来参加战友会的,因为大家跟他很熟悉,基本上每个人都受过他的恩惠,可是……卓玛说一年前还看到他在工地上跟那些大工小工干体力活儿。
作为一个泥瓦匠,他好意思来上海参加战友会吗?
不过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他居然……真的来了。
简简单单的灰T恤,搭配军绿色长裤,依然是在文工团时的发型,再加上黝黑的脸,干燥的皮肤,一看就知道平日里没少遭罪,只有饱经日晒风吹的苦工,才会是这个状态。
“刘峰,来,快进来。”
萧穗子很开心地跟他打招呼。
“穗子,胡美,谭早……”
他一一地跟众人打招呼,视线来到林丁丁脸上时,凝固了。
林丁丁。
就算她胖了两圈,他也认得出这个曾经让他朝思暮想,心心念念的女人,没想到……她变成了这幅模样。
以前的林丁丁身材多好,那小脸蛋,用书上的话讲,叫吹弹可破,肤如凝脂,现在呢,被一团厚厚的粉底覆盖起来,不知道下面是油光满面,还是皮肤松弛,总之完美地破坏了他心目中那个人的形象。
这让他想起两年前有次吃饭,林跃问他是不是还想着林丁丁,不然都过去七八年了,他都三十岁了,为什么还不找个女人结婚,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低头喝闷酒。
一开始林跃往桌上放了一个蓝色的小瓶子,说里面的东西叫忘情水,能够治疗相思病,本来打算给他喝的,不过临时改变了主意。他问为什么,林跃说再等两三年,如果1990年的新年钟声敲响前,他还没有走出这段感情,那时候再给他喝也不迟。
当时并没有多想,以为就是酒桌上的小插曲,如今来到上海,看见林丁丁十年后的模样,脑海中的想法就像肥皂泡一样,啵的一声破灭了。
“刘峰?刘峰?怎么了这是?”
朱克看他直勾勾盯着林丁丁看,为避免尴尬,起身把他迎到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