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摊开了书本,拿出了笔墨:“阿爹写。”其实直讲也有讲过,如果已经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可以试着自己写。絮果确实被他阿娘教过如何写自己的名字,但絮果坚持认为,“阿爹写的好看。”
虽然絮果只有六岁,但也已经懂的美丑,至少他就很嫌弃自己蚯蚓一样歪歪扭扭的字。
不苦大师本来还不信邪,铺开宣纸让絮果当场写了一遍,想见识见识能有多难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哪怕是连大人,面对儿子如此墨宝,都不知道能找到哪个角度稍稍夸一嘴。絮果的字是真的难看,小朋友一点没谦虚,甚至实事求是的可怕。
他明明已经很努力的想要写好了,但哪怕只是提笔笔直的画一横,那线都能在纸上不受控制的扭动起来。
不苦曾以为絮果上学后最大的坎儿大概是音韵,万万没想到是书法。
而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了,不苦大师纪复屿,文不成武不就,画画还不好看,但他也有属于他的优点,那就是一笔书法走天下,从小就写字写的格外好看。因为他爹纪驸马正是大启当代最有名的书法家,之一。
不苦大师就是那个之二。
不苦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夸过颜筋柳骨,子肖其父。但偏偏他还不服气,匿名披了个马甲在书法界闯荡,得到的结果还是一样的,人人都觉得他再努努力,说不定能追上鹤归先生。
鹤归先生正是不苦大师的亲爹,纪鹤归。
不苦索性就摆烂又给自己的马甲改了个名叫鹤子,在书法界创下了赫赫威名。如今反而不怎么敢让别人知道鹤子是自己了,因为……
“我叔叔我得罪了姓杨的小人,如果用我的本名,我的字就不值钱啦。”不苦还是挺在乎自己的字在市面上的价值的,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超越他爹。当然,随着他爹去世,墨宝成了绝版,只会水涨船高越来越贵,不苦活着的时候大概是很难超越他爹了。
“来,让叔叔给你的书本升升值。”不苦左右手能写出完全不同笔迹的字,谁也看不出来。
而在书法这方面,连亭都得承认,他不如不苦。
絮果的小肉脸垫在书桌上,一双眼睛骨碌碌,不知道如何拒绝,才能不伤了不苦叔叔的心,可他还是更想要阿爹给他写名字。哪怕阿爹的字不好看,也没有不苦叔叔那么值钱,可如果阿爹写好了,他就可以给他的朋友们说,这是我阿爹给我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