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单刀赴会救阿晴!(5 / 8)

关的事项,自然有权知道相关情况,可他却麻木不仁,屡教不改!

这种目无长官的行为无疑触犯了职场大忌,不仅剥夺了领导们的知情权,更违背了警务人员的职业操守、违反了警队的工作纪律,属于欺上瞒下、知情不报!

虽然情节轻微,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所谓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其带来的恶劣影响、所造成的不良风气,比之前者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试问,面对如此赤裸裸的打脸行为,你让东九龙总区的几位大佬如何能够不怒?

事实上,张崇邦根本绕不开这帮领导,就算是陆玄心想要调用他,也需要发送正规函件,再由东九龙总区层层审批授权才行。

张崇邦难道不清楚这一点吗?

不,他很清楚。

甚至陆玄心想要先上车后补票时,他还主动提及这一问题,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说白了,他压根就没把总区的领导们放在眼里。

他总觉得自己是怀才不遇,而别人都是沐猴而冠,德不配位;他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别人,殊不知,自己才是规则真正的破坏者。

试想,这般狭隘没有格局又喜欢挑战和破坏规则之人,对这个社会又能作出多大的贡献呢?

相反,真要让这种人上了位,恐怕给社会带来的伤害和破坏,远比他能作出的贡献要多的多的多,绝对是害大于利!

所以,当张崇邦被陆玄心一脚从总部踢回总区后,不知大快了多少人的心。

其实他协助陆玄心办案一事,对东九龙总区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真要破了案,总区也与有荣焉。

可张崇邦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太贪心了,或者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就害怕自己的那点功劳被谁分了去,抢了他的风头。

然而世事就是这般弄人,他现在半路出局,屁都没捞到一个,还得罪了大佬,可谓是得不偿失。

倘若他能如实上报,由总区亲自为他牵头,就算陆玄心改变主意,再想踢他出局时,恐怕也得顾及祁sir的面子。

怪就怪他做事太绝了,当他不给别人留有余地时,自己的路自然也会越走越窄,直至无路可走。

如今的张崇邦,虽然还没到众叛亲离的地步,但这一天,已经为时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