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抚着墙壁,
从那凹凸不平的刻痕上,希维尔隐约看到了五个手牵着手的小人儿。虽然在时间的磨砺下已经变得暗淡无光,但是她依旧能将他们分清——
两个是父母,两个是弟弟妹妹,还有一个是她自己。
这里,是她曾经的家,是在那个血色之夜前,她生活了七年的地方。
时至今日,她依旧还能记得那时的生活是怎样的:
清晨,她起个大早,帮着母亲一起准备全家人的早餐。
早餐过后,她会去帮父亲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儿,或是照看一下牲畜,或是整理一下家里的摆放。
在忙活完那一切之后,她会叫上同龄的小伙伴们一起,拿木杆和细线,带上饵料去沙漠里钓鱼。
对,就是钓鱼!那是她最喜欢的游戏。
通常,只要找准位置挖出一个沙坑,将挂着鱼饵的细线缠绕在长木杆上顺着沙坑插入地下深处,或是一时,或是半刻再后重新提出,就能看到一条鱼儿咬在钩子上挣扎着,傻傻成为夜晚降临时全家的美味晚餐。
晚上,坐在尚有余热的沙堆上,仰望着繁星满天,听着远处篝火旁的歌唱与笑闹,直到困倦了之后睡去。
那样的生活,宁静、悠然,远离战火,没有尔虞我诈,那她心中最美好的回忆!
若是没有那群萨恩斯人的话。
若是没有那个血与火的夜晚,
或许现在的她还幸福的生活在父母与亲人的身边,
或许,那个她无法像这个自己那样声名远播,成为人敬人畏的传奇女佣兵团长,
但是她会成为家里的大姐,会悉心照顾着弟弟妹妹直到他们长大成人,娶妻嫁人。
那样的她比现在要幸福不知多少。
有那么一瞬间,希维尔突然发现这些年的自己过得太累了:
为了生存,她要和伙伴们去密室墓穴里探险,给那些商贾、权贵们当向导,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挣得一餐之食。
结果,金币没有挣到几个,却先遭到了儿时好友的背叛。
为了生存,她又成为了一个佣兵,对外厮杀搏命,对内尔虞我诈。
若只是为了更好的活,她远没必要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