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纸上谈兵的会长(2 / 3)

乔会长又怎么会服输呢?

“你呀,我早晚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玩火自焚!”李哲好笑的摇摇头。

其实,他也有点奇怪,要是换个女生在他面前这么“挑衅”,比如沈歆一,他早上去教她,什么叫自作自受了。

但面对小乔,却没有太多心思,李哲更喜欢和小乔说说笑笑的感觉。

这个可爱、会撩,爱笑的女孩,总让他感觉心情特别好。

但可是他一开始,明明是冲着馋她……去的!

难道是,感觉到手了,把握了,就不呢么急了?总不能是他不行吧?

可要是沈歆一的话……不对,他怎么想到了沈歆一。

李哲看了一眼怀里的小乔。

他又不是那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人,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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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只少也要等碗里的肉先吃到嘴再说。

“小乔,你住哪房间?”李哲压下了心中的心思,对小乔说。

“我就住客房吧。”小乔想了一下说。

“为什么要住客房?”。

李哲笑着说:“你就是防着我犯错误,也不用咱俩一个人住楼上,一个人住楼下吧?”

小乔看了他一眼,说:“主卧要留给叔叔阿姨吧?”

闻言,李哲愣了一下,然后摇摇头说:“他们不会搬来住。”

小乔有点不解,“那你这房子是买给谁住的?”

“你要上学,住不了几天,这房子总不能总空着?”

李哲发现,小乔还真问到点子上了。

他原本是想在沪市买个房子用来做游戏公司的办公地,毕竟沪市这边的主公司,在一两年内都是作为空壳公司使用,而洪城那边的分公司才是实际上的主公司。

不过在沪市租写字楼太贵了,甲级写字楼一平米一个月的租金就240块,租个100平米的写字楼一个月房租加上水电物业各种费用,差不多就要三万块。

有交一两年房租的钱,还不如再加点钱买个房子呢,于是李哲就想干脆就买个房子作为暂时作为公司的办公地,等一两年后公司从洪城转移到沪市来时,再考虑在适合地点租或干脆买一个写字楼。

况且,此时在沪市买房,不是稳赚而是血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