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没有迟到的正义(2 / 4)

,是那个叫巴哈的邪道。

一人灰头土脸,不复昨夜用天眼看到时的那般西装革履,身份待定。

只见两个家伙被麻绳绑在一起,缚住双手,一前一后,正在攀登孤山,而钟发白背负双手,走在最后面,认真看押这二人。

天蓬尺、八卦镜。

其实,每一样都不需要。

“师傅!”

“大师!”

孟凡、金麦基,还有大傻,从凉亭内走出,快步上去迎接。

“嗯,你们感觉怎么样?”

钟发白打量两个徒弟的脸色,关心道。

“已经好多了。”

“没错。”

闻言,钟发白点点头,指着巴哈沉声道:“这家伙就是昨夜那个施法召唤鬼物的邪道,学了点散落在民间法术,又会一些南洋降头术,现在一身法力已经被为师彻底废了。”

“你们安排人把他带走吧。”

“不用。”

孟凡摇摇头,严肃道:“为了避免夜长梦多,直接枪毙吧。”

一般来说,再凶恶的罪犯,一旦被抓捕归案,警方便无权处置,除非对方威胁到他人生命安全,亦或者越狱逃跑,不然,只能交由司法机构审判,决定如何处决。

但抓鬼部队例外。

首先,他们的工作异常危险,必须以保护自己和同事为首要前提。

其次,面向的目标陌生、未知,法律方面无例可寻,司法机关根本没有审判灵异人士,以及鬼物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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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缺乏有效关押这种危险分子的特殊监狱,极有可能被它们越狱。

“我来行刑!”

金麦基拔出配枪,在众人的默许中,果断扣动扳机。

血雾炸开。

红白相间的腥臭液体淌了一地。

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道理非常质朴、纯粹。

杀人者死!

这是自古以来公认之事,天经地义之事。

邪道巴哈助纣为虐,害死了不知道多少简氏投资公司的职员,让他多活一秒,都是对正义,对法理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