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三章 我什么都沾点不行吗?(2 / 6)

见他。

毕竟陈凌现在的名声在外边看来,传得比较玄乎,连新闻和报纸上的消息都带着很大的吹嘘和编造的色彩。

他们也想见见陈凌真人。

结果来了之后,只是吃了顿饭,跟陈凌去狗场逛了一圈,就也跟陈凌成好朋友了。

且不说朋友多了路好走。

多认识朋友,也确实能让这人见识不一样的风景,脑子不至于局限和僵化。

就这样,悠闲度日,过去了七八天。

狗场基本完工了,足月的小狗也半卖半送出去十多条。

这年月土狗卖不上什么好价钱,顶多也就是大几百。

反倒是那些斗犬,大洋狗生的,基本能破千。

陈凌也不在意,反正狗卖的钱只是小钱。

他把中意的小狗留下后,就把精力放到了在洞天研究的苍蝇身上。

“可喜可贺啊,无菌蛆还不行,采蜜苍蝇确实是真搞出来了,不错不错,真的很不错。”

陈凌驻足在隔绝了灵气的荒漠区,经过这段时间,体型变得瘦长的苍蝇,已经彻底改变了食性。

原来是食腐的习性。

现在成了集采蜜和捕食昆虫两种特点于一体的采蜜苍蝇。

“何况,除了这个苍蝇,我还发现了新的惊喜!”

陈凌把目光投向了旁边漂浮的罐头瓶里,里面是嗡嗡乱飞的一群如同黑锋一样的昆虫。

这个东西叫黑水虻。

食腐比苍蝇还要厉害。

而且比苍蝇更牛的是,这是天生的垃圾分解器。

不仅可以二十四小时不停地吃东西,而且繁殖能力也跟苍蝇有一拼。

但在传播疾病细菌方便,却又远比苍蝇来的安全。

如果说培育这个新品种苍蝇的想法来自于公知编的有关澳大利亚的故事的话。

这个黑水虻就真的是无意中的惊喜发现了。

是他在一个暖和晴朗的白天,带着孩子们在狗场那边玩耍的时候,在一个兔子洞里发现的。

当时还以为是马蜂。

后来仔细瞧了瞧并不是,而是住在石头缝里。

而且垃圾堆里相当多。

他当时也没想别的,只以为是某种黑蜂,冬天饿了,趁着暖和的晴天出来在垃圾堆里找甜味的东西吃。

看着它们身强体壮,比大多数蜜蜂要强,就随手收进洞天一些。

结果在研究苍蝇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