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菜真是了不得。】
【口感美味、吃法新奇,加上这辣爽的口感,铁定是非常下酒的。】
【如果放在酒桌上,必然容易带动气氛。】
【堪称是送酒极品,谈话利器啊。】
【这绝对是拿出去送礼的好东西。】
是的,送礼。
她觉得这道小龙虾好吃还在其次,最重要的以前根本没听过,外边也没有人做。
既新鲜又好吃,绝对是送礼的佳品。
对此她有很强烈的预感。
想想吧,她一个见多识广,官商两道混迹多年的女人,什么好东西没吃过。
能让她感觉到惊艳,不自觉的流口水,想要大吃一顿,痛快解馋,这本身就不容易。
最关键的一点是啥呢?
用这玩意儿送礼,比买农庄的那些酒可便宜多了。
效果还不一定会差多少。
不得不说,孙艳红这婆娘心思确实够活泛。
想到此处,她脑子里又突的冒出来一个想法。
正好那边田红利喝得酩酊大醉,她不趁机做点什么,实在说不过去。
不过她也并不着急。
而是耐心地等着陈凌一家,以及村里那些人吃好喝好,把田红利扶到木楼的客房后,这才找机会把陈凌喊到一旁,和他说了说自己的想法。
陈凌听完也是一愣:“啥?你想开饭店,做小龙虾的生意?”
“对,你这个小龙虾的做法很新奇,我在外边听都没听过,关键还这么好吃,要是在市里开一家饭店,肯定受欢迎。”
孙艳红满脸笃定的说道。
她是本地人,可是知道这小龙虾什么情况,不仅泛滥成灾,而且是真正的价格低廉。
如果说田红利来收购水产,是怀着捡便宜的心思的话。
小龙虾就是真的便宜,根本不用费心思压价。
这玩意儿在哪儿都没人要,被认为没法吃。
成本如此低贱,陈凌又有法子做成这样的美味,只要名头打响,还怕不赚钱?
至于用小龙虾送礼……
开饭店和送礼冲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