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第一件事就是管媳妇要钱,然后蹬着一辆凤凰牌的大横梁自行车,去县城的台球厅和街机房潇洒去。
当然,有时候他媳妇也拿不出钱,然后这混球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故意找茬发脾气动手打人。
尽管他这媳妇贤惠漂亮,相貌和身段都是一等一的,这混球也照样下得去重手。
前阵子,县城过庙会,这家伙不知道去哪儿喝醉了酒,夜里回来闹着发脾气,对着媳妇就是一通打,怪没给他准备吃的。
其实哪里是怪没给他准备吃的,分明是嫌县城过庙会,没从媳妇手里要到钱,晚上回来找借口发泄。
可以说,陈凌前世最瞧不起的那种男人身上的特质,这个平行世界的自己身上全都有。
这让他哭笑不得。
同时也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个娇俏动人的小媳妇。
天色见黑,陈凌回到村子里,路上也遇上不少同村的村民。
就算走了个碰面,也没啥人愿意跟他打招呼。
因为懒汉在农村是很被人看不起的。
何况陈凌这个懒汉,早就名声在外了,十里八乡谁不知道?
高中辍学后,这家伙也跟着人外出打过工。
先后做过保安、服务员、搬运工之类的,没有一个干得长久的。
就是因为他太懒了,吃不了苦。
每次干活都挑三拣四,重活累活不想干,夜班不想干,还经常偷懒,老是这样搞,哪个老板用他?
刚开始同村人还替他说好话,结果他好几次都不听劝,还连累好几个人丢了工作,后来就没人愿意搭理他了。
就这样,在外面混了没两个月,干啥啥不行,就灰溜溜的回村了。
他是家里的一根独苗苗,十岁时母亲走失后,就跟父亲相依为命。
老头儿疼他,舍不得打他骂他,除了叹气外,连重话都不肯说两句。
这就越发让他变本加厉,名声也越来越不好。
本来这样的人,在农村是讨不到媳妇的。
不过他父亲是县里的邮递员,有次往深山一个寨子里送信件的时候,救了一个采药人。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每半年都要往深山里跑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