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落脚点, 在于作者是否在创作的过程中,形成了独属于其的个性化表达。”
“所以, 真正关键的问题在于, 古籍的点校中是否能够形成所谓的个性化表达。”
法庭之上,宇都宫不断在进行循循善诱,逐步将问题的解决,引导向对其有利的位置。这位法学大教授的每一步推引,都完全顺乎自然的逻辑推论,让人根本无法拒绝他的指引。
>“方才,我已经证明原告代理人的说法是诡辩。我们不知道古籍原意,不等于古籍原意并不存在。”
“因此,古籍点校能否形成所谓的个性化表达,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来看古籍点校完成后的情况有几种。古籍的点校结果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古籍的点校与古籍原意恰好一致。第二种情况,古籍的点校与古籍原意产生了偏差。”
“在第一种情况下,当古籍的点校与古籍的原意恰好一致时,这种情况只属于事实的发现,而没有作者的个人化表达在里面。”
“那么,第二种情况呢?当古籍的点校与古籍原意产生偏差时,的确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个性化的表达。然而,请合议庭注意, 这却是一种错误的表达。”
宇都宫的声音回响在法庭之内。
“错误的表达”这几个字, 刹那间仿佛又撕开了原告进攻战线的一角。
这位法学名教授看向审判席,提高了声音道,“请合议庭注意。如果古籍点校真的能够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那会发生一个怎样的荒唐结果?当古籍点校与古籍原意一致时,此种‘正确’的点校成果反而不能够受到保护,因为此时点校者只是发现了事实。当古籍点校与古籍原意不一致时,虽然形成了点校者的个性化表达,受到了著作权法的保护,然而,这种点校,归根到底,却是一种错误的点校。”
“也就是说,正确的点校得不到保护,而错误的点校却反而能够受到保护。试问这种法律激励机制,是否能够使得古籍点校事业得到真正健康的发展?法律的应有之义,应当是使事正确者获得奖赏,行事错误者受到处罚。而一旦将古籍点校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则会出现完全相反的荒唐后果。”
“综上所述,即使古籍点校能够形成独属于作者的个性化表达。但该种个性化表达也只有在偏离古籍原意时,才能形成。此种所谓个性化的表达实是一种错误的表达。著作权法不应当激励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