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招揽(2 / 5)

说着,他便向着远方走去。

即便首领骑士百般挽留,格斯依然头也不回。最后,看着那渐渐远去的身影,首领骑士气得破口大骂:

“蠢材!混蛋东西!给脸不要脸!你这种低贱家伙只配在某处战场上白白死去!”

谁也没有注意到,一道黑袍身影悄然远远跟随在格斯身后。

过了大半天,临近黄昏时分,一处山坡之上正有大批雇佣兵卸下装备原地修整。

他们是鹰之团,从城堡撤离后准备换一个战争频发的地界再寻找新的业务。在此之前,团长格里菲斯下令暂且原地修整一番。

这时,有一名眼尖的雇佣兵发现远方原野间的道路上有一个看着眼熟的家伙正在不紧不慢地行走着。

“喂,有人来了。”他招呼着同伴。

其他几名同伴凑了过来:“哦,是杀了巴基逊的那个混蛋。怎么会在这种地方?作为胜利方的佣兵正常来说会在那个城堡里面修整两天才会出发吧?”

“无所谓了,战争结束,已经不是敌对关系啦。”一名同伴摇摇头, 准备回去继续睡觉。

“笨蛋!”这时, 十夫长哥尔卡斯凑过来揽住两名同伴的肩膀,嘿嘿笑道:“那家伙杀了巴基逊,身上一定带着不菲的奖金,所以才会匆匆忙忙地急着离开。怎么样啊,格里菲斯!”

说着,哥尔卡斯看向不远处躺在草地上的格里菲斯。

摘下了鹰喙头盔和铠甲,格里菲斯露出了本来面目,这是一个满头微卷银色长发的青年,有着比女人还要美丽的容颜,此时正双手枕在脑后闭目养神。听到哥尔卡斯的询问,他不咸不淡地说道:

“……随你们喜欢吧。”

哥尔卡斯大喜,立刻招呼自己的部下准备袭杀格斯强夺薪金。

临走时却遭到了卡思嘉的嘲笑:“哥尔卡斯,就凭你是杀不掉那家伙的。”

“我也曾打算击败巴基逊,扬名立万。被那种来历不明的家伙捷足先登,我可忍不下这口气呀。等着瞧吧,那小子的人头归我了!”

说完,哥尔卡斯便带着手下去准备战马和盔甲武器了。

原野之上,青草随风吹拂起海浪般的波澜,零星石块伫立在青草之间,偶尔能看见遍布青苔的古迹残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