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追老王都费劲还想撵鹿?
所以,天敌较少主要还是指肉食性动物。
至于环境适宜。
首先把食物问题撇开不谈,鹿是喜水喜盐的,爱在水坑里打泥、舔食盐地...
妥妥的,这附近一定有干净的水源。
老王听到这儿眼睛唰的一下亮了,
“水??”
李沧揉揉眉心,
“醒醒,附近是相对于鹿来说的,和咱没啥关系。”
鹿的嗅觉听觉是很发达的,反而是看起来bolingboling的大眼睛相比前两者稍显弱势,它隔着十几甚至几十公里就能闻到水和食物的味道...
看看人家的进化,再想想人类的进化,浑身上下大多数零部件基本只能用俩字来形容:
凑和!
嗯,有时候甚至连凑和都懒得凑和。
“要是咱也有这鼻子就好了,几十公里全是各种碎片遮蔽物的半径啊...”
老王稍微一寻思,绝望了。
且不提该死的脱轨制裁,光靠两座不快不慢的岛想在半径几十公里范围的碎片海搜索可能存在的水源就离大谱,付出和收入不成比例。
他泄气的嘟哝,
“保不齐也和咱一样喝积聚的雨水呢,都碎成这个鸟样了,根本不可能还有活水。”
李沧振奋道,
“你说什么?”
老王以为他没听清,
“我说都碎成这个鸟样了,根本不可能还有活水。”
>李沧把刀换到左手,空出右手超用力的拍了拍老王肩膀,
“会说话就多说点,以后这种正能量的FG,旗子完全可以插的再自信点。”
老王:?
做个人不好么?
卿本帅比,奈何为苟?
李沧老王累了一身汗,两只鹿是一点没浪费,连肠肚下水都洗的干干净净。
“可惜了鹿血,不然搞个毛血旺岂不美哉?”
然后太筱漪过来叫两人开饭,老王捅李沧一肘子,
“去,叫你们家大雷子起床嘘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