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盖着孙传庭陕西三边总督大印的文案,便送回到了永宁伯张诚的中军大帐内,对于该文案中的各项条款,全盘接受,并无任何的修改。
不过,孙传庭却又额外提出两点补充要求,希望能够得到永宁伯的允准,他的用词十分谦恭。
其一是请求永宁伯暂以陕西三边总督印玺为凭,抚台、藩台的印玺,他日后设法补齐,但不可因此而耽误了贷款事宜,以及各项军械物资的给付。
其二就是请求永宁伯派给他一些辅助人员,如清查田亩账册、募勇练兵、操铳操炮等专业人员,同时勇毅军行辕派驻陕西的各类税赋稽核吏员,也请掺夹在其中,由孙传庭三边总督行辕的名义派往各地。
对此,永宁伯自然是乐于接受的啦!
…………
不过永宁伯不知道的是,在加上这两条补充要求的时候,孙传庭那边也是有过一番争论的。
对于第一点,大家几乎都没有什么反对的理由,自然是毫无意见,但对于第二条却有了许多的反对意见。
幕僚们认为一旦陕西清查田亩、募勇练兵、税赋稽核等各项大小事务,皆操于宣府永宁伯张诚派来的吏目手中,久而久之,陕地事务岂非尽掌于永宁伯之手,那时他三边总督孙传庭又将如何?
他们所言完全在理,孙传庭此番出任陕西三边总督无非两件事,一搞钱粮,二练兵,其目的也就只有一个——剿灭流贼!
一旦钱粮与兵事皆掌在永宁伯的人手中,那陕西岂不成了永宁伯的地盘,还要他三边总督孙传庭做什么呢?
对于幕僚们的反对,孙传庭当时是这般反驳的:“剿贼要兵,练兵则要钱粮,而钱粮除了前期从宣大三地购买,其后则必然要依靠陕西供给,因此清查田亩势在必行,为入陕第一要务。
陕地非是无人有此之能,而是我等无人可用,本地之才,皆畏官绅豪族,又岂肯真心为我总督行辕任事,恐仍摆不脱虎头蛇尾。
而宣府派来的吏员则不同,他们与陕地官绅豪族无瓜葛,又有永宁伯严苛训令在前,自是能够实心任事,此乃事半而功倍之法。
再有永宁伯派吏员查督税赋一事,本已写明于文案之上,今以三边总督行辕之名义,将其派驻各州府,使之为我总督行辕稽核钱粮税赋,这收上来的钱粮,还不是统归总督行辕调用,当然其中一部分需拿来偿还永宁伯借款,可究竟还不还、如何还、还多少,这些事尚有可议之余地。
最后就是募勇练兵之事,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