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露卡在摇光区的合约还有多久到期。
露卡说还有三个月。
许放说:“长期合作可以,但有一个条件。”
“您说。”露卡道。
“加入我的公司。”许放道,“合约到期后,和我们极光娱乐签约。以后不仅能长期合作,连高额的合作费都省了。”
许放的野心不至于成为世界的流行天王。
他还要将极光娱乐打造成世界级的头部娱乐公司。
或许是因为前世是企业家。
所以他的血液和灵魂中,都有着那躁动的企业家基因。
把公司做大做强。
至于成为世界级流行天王……那是顺便的事。
露卡从来没想过加入许放的公司……嗯,应该说是从来没想过许放会向她抛来橄榄枝。近期经纪公司也的确在找她谈续约事宜。
特别是《Godisagirl》这首歌火了以后。
在此之前经纪公司从来没有提起此事。让露卡都觉得公司要抛弃她了。想要和她解约。
一想到许放在华夏乐坛造成的轰动,以及许放的“平易近人”,露卡很愿意和许放共事。她只在电话中考虑了两秒,便答应许放,“好!我愿意加入极光娱乐。”
虽然极光娱乐在世界范围内的的影响力,远不及现在的经纪公司。
但她更愿意看到未来。
更愿意将目光放长远。
挂断电话后,露卡将许放邀她加入极光娱乐的事情告诉了经纪人莱多,“莱多,我已经答应了许放。三个月后他将成为我的老板。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华夏吗?”
“当然愿意,”莱多道,“你在哪,我就在哪。”
“可是最近公司找我续约,我该怎么处理?”露卡些许烦恼。
“拖。”莱多道,“你就说再考虑考虑。”
“嗯。”露卡答应下来。….之后的一段时间,经纪公司找了露卡几次谈续约的事情。露卡都以各种理由搪塞了过去。
经纪公司甚至说:“露卡,我不知道你在考虑什么?以你现在的年龄和状况,除了我们,恐怕没有公司敢签你。”
“露卡,如果你再不续约。那近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