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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弗莱拿出拖鞋给陈念:“这是我的鞋, 不嫌弃吧?”
“当然不了。”陈念一手撑墙,穿上拖鞋,唔, 他的脚比沙弗莱小好多。
两人迅速走过客厅去到卧室,沙弗莱的父母还在休息。
关上卧室的门,沙弗莱才恢复正常音量:“吃饭了吗?”
“还没呢。”陈念把包放下,打量着沙弗莱的卧室。
沙弗莱:“待会儿咱点个外卖。”
沙弗莱的卧室相当宽敞, 一米八的床,周围铺着毛绒地毯,书柜和衣橱明显是定制的款式,飘窗上铺着垫子改成了读书角, 床的正对面是最大尺寸的升降桌。
陈念一眼就注意到了桌上的电脑。
白色的透明机箱内, 各种硬件如同某种怪物的内脏紧密拼接在一起, 同样纯白的水冷光圈亮着, 让机箱呈现出神圣的科幻感, 相当赛博朋克。
鼠标垫很大, 几乎占据半个桌面, 机械键盘放在正中,键盘呈现贴合手部尺寸的斜度, 顶部还有行窄窄的液晶显示屏, 光点显示着英文和数字。
“哇,这个键盘好酷。”陈念伸出手, 尝试着按下某个键。
按下去的瞬间,键帽啪嗒一声发出光亮。
光追逐着陈念的手指,跑过所有被他按到的地方。
要是十指如飞地快速打字, 肯定会闪得很炫酷吧?
陈念心动了:“这个键盘是从哪里买的?”
“我客制化的。”沙弗莱介绍道, “自己买轴承组装, 雏菊黄轴,35克的触发压力,这样就算每天敲很多代码也不会觉得手累。”
“怪不得这么轻。”和沙弗莱的键盘相比,家里的键盘硬得简直就像石头。
陈念寻思着也许有机会自己得去换个差不多的键盘,他画画也需要按快捷键。
鼠标同样相当高端,左右侧边都额外有许多按键。
当然,最高大上的还是那左右分布,高低错落有致的五个显示屏。
在陈念的注视下,沙弗莱把右侧上方的宽屏拉拽着,移动到中间。
陈念惊讶地瞪大双眼,竟然还有这种操作?!
“五个屏幕该不会都是可以移动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