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吩咐忠叔开了车门锁,任由周粥下了车。
周粥朝那几个保安喊道:“喂,你们住手!”
现场人声嘈杂,周粥的喊话声音,保安们没有听到,就算听到了也没有当回事。
摆摊的妇女死死拽住手推车,带着哭腔道:“求求你们了,这是我吃饭的家伙,你们不要拿走了,我现在就离开,我不在这边摆摊了。”
一个胖保安粗鲁的推了妇女一把,吼道:“赶过你们多少次了?哪次听话了?松开手!”
妇女双手吊在推车的横臂上不放。
胖保安朝身边的同事喊道:“死人啊?把她拉开!”
周粥走到胖保安面前,沉着脸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呢?把推车还给人家!”
胖保安这一次听清了,睨了周粥一眼,粗声粗声的道:“你是谁啊?我们办事,要你来管?”
周粥道:“天下人管天下事!就算她违反了你们市场的规定,你们只是保安,又不是警察,哪里来的执法权?打人是犯法的!没收私人财物也是犯法的!她违反了一条规定,你们却连犯两条法!这可是《治安条例》里面规定的!”
她说得不错。
保安的确没有执法权,也没有没收私人财物的权力。
1994年,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只不过懂法的人太少,知道治安管理条例的人更少。
或者说,就算他们知道条例,也不会照办。
这些保安大都是乡下来的,没读过什么书,平时谨小慎微惯了,一朝有点权在手,马上就把令来行,得瑟得不知道爹娘姓啥了。
周粥的话,把保安们都给镇住了。
“我们也是在执法啊!”胖保安红着脸,期期艾艾的说道,“我们这是夜宵城,也有自己的规定!”
周粥道:“她违反了规定,你驱离就行了,你不该如此粗暴对待她。”
她指着另外几个正在抢推车的保安道:“还不放手?我报警了啊!”
那几个保安犹疑的看向胖保安,看来这个胖子是他们的头。
胖保安看看四周拥堵看热闹的人群,朝同事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退后,然后对那个妇女说道:“我再警告你一次,别再来了!再被抓到,可没有谁能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