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大型战役的战场上,拼的除了战斗力之外,还有运气。
只有运气足够好的人,才能活下来。
呜呜呜——
忽然,牛角号吹响了。
士兵们奔跑起来,飞快的列好了队伍。
张拓海找到了自己的队伍。
因为,每个百人队前都有一个百夫长在组织队形,唯一一个没有队长的,就是自己的队伍。
张拓海快步跑了过去。
幸运的是,他的队伍里的兵员素质还不错,很快排列好的方阵。
前方是剑盾方阵,后面的人拿着投矛,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军团长披着一件红色的斗篷站在高台上。
对着外面一指:“蛮族已经冲过来了,我们的任务就是消灭他们,今天的战利品,只需要上交1成,剩下的,都归你们自己,想要财富吗?用你们的剑去获取吧!”
“吼!”
众多罗马士兵欢呼了起来。
他们出来打仗并不是对帝国有多热爱,而是因为能赚钱。
只有打仗,才能赚钱,赚大钱。
如果能洗劫城市,赚的会更多。
不过,平时,他们需要将所获得的三成上交。
这一次,只需要上交一成而已。
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不抓住,他们自己都不会放过自己的。
>后面的那些随军小贩也都摩拳擦掌,准备收购各种货物。
张拓海对此到不怎么在意,他对于这些钱财不怎么在意,只在意怎么能在这场战斗中活下来,顺便完成任务。
“前进!”
看到士气被调动起来之后,军团长拔出了青铜剑,向着蛮族的方向指去。
“吼!”
罗马士兵排着整齐的方阵,向着蛮族推了过去。
那些蛮族士兵也从快走变成了小跑,向着罗马士兵的阵营冲了过来。
“停止前进。”
方阵停了下来。
“投矛准备!”
手持投矛的士兵做好了投掷的姿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