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就出在这儿,有些家伙就是特擅长往大多数人脑袋里灌水,比如古代的大儒贤者,现代的专家教授、明星政客和企业家。
那些家伙便成了人上人,也即是统治者;被灌水的人则沦为被统治者,俗称平民。
比如,米国的政客与你。
你觉得玛莎虽然可怜,但银行也没错。
你能接受玛莎辛苦劳动却破产,金融家咖啡、宴会、银乱趴却受人尊敬、家财万贯的现实。
就因为你脑子被罐了水。
你脑子里的水还控制你的情绪,让你很厌恶、很抗拒我的这番说辞。
没办法,有些人的天赋就是埋头苦干,有些人则是天生的给人脑子灌水的大宗师。”
“你到底想说什么?”哈尔烦躁道。
她是对的,他真的很反感,很讨厌她的这番说辞。
“我想说,‘大农场主’吞并‘玛莎的小农场’的过程,同样血腥野蛮,只不过裹了一层华丽的‘合法’外衣,并不比偷‘玛莎农场’牛羊的野狼更高尚。
都是源自欲望与贪婪的畜生行径。
既然如此,‘农场主’又有什么资格站在道德顶点,斥责野狼偷牛羊?”
说到这儿,哈莉叹了口气,“离开山谷的野狼要活下来,只有两条路,一是做狗,一是偷抢。
>众所周知,这世上狗的数量要远多于狼。
而真正的野狼更罕见。
很多凶猛的猎犬还都有防备野狼偷家畜的职责。
但现在一件奇特的事发生了,一条狡猾的野狼和一群猛犬成了好友。
某天,那野狼对她的猛犬朋友说——兄弟,你家主人看上了你目前正负责看守的农场,我们可以趁乱捞点好处呗。
结果猛犬大惊失色、难以接受、三观崩溃,连连嗷叫——不可能,莪家主人可是一个‘人’啊!!连我这条家犬都比你个野狼高尚,堂堂的‘人’怎么会和你这畜生一样无耻狡诈。
于是,野狼给猛犬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富饶的山谷,她家祖辈都住在那,所有野兽都靠自己的实力享有肥美的牛肉。某天来了个撕破曼,那‘野兽’实力太强,其它野兽在他面前,犹如凡人面对至高存在,连蝼蚁都不如......野狼被迫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