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他们想要钱,他们强制要求小雨继续在省城读研,然后勤工俭学,继续替家里减少负担。
小雨生前,也算是他们可以拿出去处处显摆的骄傲,小雨死后,就因为她是未婚先孕,她爸妈就连告知亲戚朋友她遭遇不测了的勇气都没有,为了面子,他们甚至到现在都谎称自己的女儿还在省城读研。
他们不来接小雨回家,却在小雨被火化后,不远千里地赶到省城来签肇事司机的赔偿书,拿着用自己闺女命换来的三百万,开开心心地原路返回了。
现在他父母靠着这笔赔偿款,成功给两个儿子娶了媳妇,盖了新房子,那小日子过的,要多红火有多红火。”
我听完这些,不禁心底一阵发凉,不可思议道:“虎毒尚且不食子,她好歹也是她爸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她父母怎舍得吃她的人血馒头!”
小道士摊手:“嗨,现实就是这样……在思想落后的地方,女儿也就仅仅只是爸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疙瘩而已,疼爱这块肉疙瘩的,当然是捧在掌心的呵护,对这块肉疙瘩无感的……权当是减肥了!
有的父母啊,甚至还企盼能从这块肉疙瘩里掏出点好处来。更何况她家的情况,典型的重男轻女,女儿生下来,就是给儿子铺路,就是为了做儿子的摇钱树。这不,小雨这辈子到死都在给她的弟弟们创造价值……
有的闺女是赔钱货,有的闺女,全身上下,都可以变现。更何况,当初小雨为了余欢还和父母闹掰了,有一段时间不肯再拿钱养活自己两个没出息的弟弟,可把她爸妈给气坏了。
对于她父母来说,她无法给这个家庭创造价值,那她就是个废物,所以他们连给废物处理后事的钱都不肯出,连个像样的骨灰盒都不愿意给小雨买,他们是真当一开始就没有小雨这个人了!”
“太可恨了!他们这样,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越听越气,接着询问小道士:“那小雨的骨灰,最后怎么会落到你的手里?”
小道士挑挑眉,坦荡道:“因为大学那会子,我认了小雨做妹妹,她出事以后,父母不要她,她害怕的不得了,心中又有怨念,就给我托了梦,哭着哀求我让她能够入土为安,说她最怕鱼了,不想死后进了鱼肚子。
我醒来后打电话一确认,果然得到了她出事的噩耗,于是我就马不停蹄地赶紧坐火车来了月城,去了警察局,从警察叔叔那里接回了她的骨灰,带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