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一章 有房有车有五百万存款的外围女(5 / 6)

庭谁也不愿意要她这个“累赘”,就连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也都不愿意养她。

最后还是法院调解,以她还小离不开妈妈为由把她判给了妈妈,而爸爸每个月则支付一千块钱的抚养费。

她妈妈很快结婚,很快给她生了个弟弟。

她三岁就开始做家务,照看弟弟。

即便是如此,还是常常被她妈妈打骂,说她是丧门星,讨债鬼。继父有时候心里烦了,也陪同妈妈一起打骂她。

她是城市里为数不多的连初中都没有读完的女孩,她妈妈和继父不愿意给她出上学的钱,说她爸爸给的一千块钱连她吃饭穿衣都不够。

到了叛逆期后,李佳美就不愿意再受妈妈和继父的打骂了。

她开始不回家,在社会上四处游荡,结交一些和自己差不多的“朋友”。她学会了化妆,抽烟,喝酒。一次喝醉了,她被几个经常在一起混的男孩轮了。

那一年,她十六岁。

她不敢,也不愿意把这事告诉妈妈。

因为她清楚,那只会让妈妈和继父更有理由打她、骂她、羞辱她。

她知道男人和女人发生关系会怀孕,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怀孕,就偷偷去某个偏僻的小诊所里问医生。诊所里那个四十多岁的男医生说要给她检查检查,然后就诱jiān了她。

事后,那个男医生给了她三百块钱。

这三百块钱,可以说是李佳美人生中的第一桶金,让她意识到原来和男人发生关系是可以赚钱的。

从此以后,她开始靠和男人发生关系赚钱养活自己。

在她十八岁生日那天,她对妈妈和继父说,今天我满十八岁了,你们没有义务再养我了,我给你们一万块钱,算是这十八年你们养我的一点谢意,从此我们再不相欠,我也不再回这个家。

她妈妈听了立刻跳起来骂她是白眼狼,是丧门星,是喂不熟的狗。骂她一万块钱一定是做婊子挣得,要不然哪来的一万块钱?

她脸色平澹的把已经放在桌子上的那扎钱拿回手里,对她妈妈说这就是她做婊子挣来得,你要是嫌脏我就拿走了。

本来坐在沙发上一直没说话的继父,慌忙站起来一把把钱夺过去,并让她要走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别在家门口干那下作的事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