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前,他曾领导科利马诸部,抵抗塔拉斯科旧朝的入侵,数次在山中凭借地势,击败塔拉斯科军团,并成为西部特科斯联盟的首领。最后,在他的领导下,科利马诸部名义上向塔拉斯科旧朝臣服,但实际上保持了自治与独立。旧朝覆灭后,他又向王国派出使者,向您表示臣服。”
“嗯,王国建立后的第一次新年大祭,就有科利马诸部的使者。”
修洛特确实有印象。虽然在南征之前,科利马各部的贡赋都只是象征性的一点礼物,但是礼节上做得很足...火河城中的伊马尔大酋,恐怕不是易于之辈。思及此处,王者皱起眉头。
“埃兹潘,火河城的防御如何?”
“陛下,根据斥候的情报,火河城的面积不大,城墙六米多高,大致与阿帕军城相当。但火河平原四周都是山脉,想要攻打火河城,需要先攻陷东北或东南的数个隘口。最合适的路线,是从野山村出兵,攻打相对宽阔的东南隘口!”
“嗯。”
修洛特回想着西部山区的地图。因为群山阻隔,攻打火河平原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先去往西南,经过野山村再折往西北。另一条是先向西北,深入西部山区,再转西南。而从阿帕城出发,两条路的距离,都在五百里左右,并且大半都是山路,是后勤的绝对噩梦。
“埃兹潘,要击败伊马尔,攻破火河城,你需要多少武士?”
“陛下,如果有充足的粮食供应,拨下一千坚固铜甲,再有足够的犬裔战士协助,我就能为您破敌!”
听到王者的问话,埃兹潘面露兴奋,犹如闻到肉味的猎犬。
“只需要我的长枪军团,再加上瓜基利军团,便能够击败伊马尔,火烧火河平原,攻破火河城!”
在山地地形,瓜基利军团是一定需要的。这些犬裔轻兵实在过于好用,尤其擅长追杀敌军。
“埃兹潘,我不是让你劫掠一把就走。”
修洛特摇了摇头。
>“我要你占据火河城,牢牢的控制住火河平原,并组织起数千矿工,挖掘科利马矿山。”
“啊?您想要把火河平原纳入统治?”
埃兹潘有些迟疑。攻陷一处领地,只需要强大的武力即可。而要占领并统治如此遥远的山中领地,则需要掌控部民。两者的困难程度,完全不在一个级别。想了想,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