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四摔倒在地,虽然他现在浑身如散架一样的疼痛,但是他的内心却是庆幸无比的。
庆幸他比那狂一那蠢货聪明。
庆幸他伤的没有狂一重。
事实上,狂四距离楚狂风是最远的。
他们中间,还有一个狂一。
所以按照大概率,楚狂风不会舍近求远,放过狂一来杀他狂四。
理论上讲,他就算不动手弄死狂一,也能活下来。
可是…那毕竟只是理论上。
兄弟相残……
这可是家族大忌。
所以这种选择题,怎能让楚狂风一个人做?
>为了活命,楚狂风对自己的亲信手下下手,这名声和人设,就算崩了。
这种事情如果传扬开去,楚狂风在楚家将再无立锥之地。最轻的结果,也必然是家法伺候。
而楚家的家法,就算不死也能让你脱层皮!
所以,楚狂风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为了保住他的人设,一定会选择杀自己灭口。
所以,他杀狂三,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份投名状。
自己只有跟楚狂风一样,都作出手足相残的事情,让楚狂风也拿住自己的把柄,让楚狂风觉得他狂四不是威胁,才能更好,更长久的活下去。
内心中念头翻转,狂四的嘴角渐渐的有了笑容。
一个身陷绝境,却突然得到生的希望的人,通常会露出这样的笑容。
心情放松之下,狂四满足的闭上了眼睛。
然而——
下一刻——
狂四猛然间感觉手头一轻,他手中的匕首,好像被什么人给拿走了!
匕首是凶器,能杀人的。
所以这种凶器,脱离了掌控,让狂四内心警惕大盛,猛地睁开了眼睛。
然后,他就看到了小六子那狰狞扭曲的面孔。
而他的匕首,正被小六子高高举起。
小六子……
对于狂四来说,对方连做他的狗的资格都没有,充其量是一条预备役狗。
这就是一个低贱如蝼蚁,让人提不起毫丝毫兴趣和注意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