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眼把李春秀送到了林高阳的诊所后,一转眼不见了,都不知道鸡眼跑哪里去了。
李春秀与那王诗雅一阵撕逼之后,把自己的内裤扯上,然后穿上自己的长裤子朝院门外走去。
“你干了大半天的活,难道你不吃饭吗,李春秀?”
虽然王诗雅在对待林高阳给李春秀弄屁股意见很大,但是吵完之后,就当没有事了。
于是,大声的喊道:“李春秀,在家里把饭吃了再上山,总不可能饿着肚子干活去。”
李春秀想想也是,老娘虽然在山上有点浪荡,时不时的勾引一下那些单身工,挣点外水,可这干活也要力气,不吃饭怎么行,而且是帮王诗雅做事的时候,自己中途开车被蛇咬的,这饭怎么也得吃。
“李春秀,你知道,我在乎林高阳,我才给你吵的。”
王诗雅一边的给李春秀夹菜,一边的对李春秀说道。
因为李春秀知道这个王诗雅是个醋坛子,所以也不给她计较。
吃完饭,喝了一口汤的李春秀对着王诗雅说道:“我懒得跟你说,我去山上了,还有半天这山上的东西都种完了,完了之后,我又要去城里挣钱。”
听黄财富说过,李春秀是在城里茶馆里干那事的,专门勾引那些单身工和死了女人的老头的钱的,至于如何勾引,黄财富没有细说。
在李春秀吃饭的时候,林高阳已经出去了,那些药材都种上了几百亩了,自己还没有去看过,也不知道,现在都怎么样了,所以他得赶紧的去看一看。
因为山里已经开始有些冷了,所以这些药材,都盖上了一层薄膜,全部用的是塑料大棚,自然的也就不会被冷死或冻死。
这大山里的冬天,是会下雪的,所以种植药材的时候,提前帮他们搭好了棚子。
”你们看到鸡眼了吗,苗春花?”
听到林高阳的声音,穿着一件内衣在干活的苗春花抬起头来,自觉有些失态,赶紧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胸部,对着林高阳说道:“刚才的时候,他还在我的屁股后面来摸我,被我骂开了,现在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鸡眼在家里的时候,是比较老实木讷的那种人,在村里的女人,都嫌弃他,看见他的时候,就像躲叫花子一样,因为穷,穿的又烂,头发也乱糟糟的不说,那满嘴的胡碴连同一口的黄牙,看到就让人恶心,这些都还是次要的,最让人呕吐的是穿着一条烂裤子,里面还没有穿内裤,…所以,他成了村子里面,女人们最讨厌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