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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我没有这段记忆,可能是脑子摔坏了。”阮芽喃喃说:“我后来只记得生了场病。”
要不说命运就像是精密的齿轮卡在一起。
当初那个男孩儿离开时留下的钱实在是不少,也是因为这笔钱,才让费霓的养父生了去大城市发展的决心,只可惜他们满怀希望的离开山村,才知道自己那点医术在大城市里什么都算不上,碰了一鼻子灰,又灰溜溜的回了丰云村。
如果没有遇见阮芽,费霓大约就死在那场传染病里了。
“你说的那个男孩子……”阮芽蹙起眉,“长什么样子你还记得吗?”
费霓淡声道:“长什么样记不清了,只记得眉心长了一颗红痣。”
阮芽瞳孔一缩。
眉心长了一颗红痣,那是……
“当时他为了救你,也从坡上摔下去了,腿本来就摔出了问题,还背着你走了那么远的山路,等到丰云村的时候,他已经是强弩之末,我养父说,他的腿可能是废了。”费霓说:“后来村里来了一群人,将他接走,大概是送去城里医院了。”
阮芽深吸了口气,让自己镇定。
她曾经问过孟永平明秋昀的腿是怎么回事,当时孟永平是怎么说的来着?
——“不是天生的,那时候你还小呢,他带着你做游戏,腿脚好好的,后来好像是进山里,摔了?等村里人知道的时候,那孩子的腿就已经出问题了。”
进山里,摔了。
阮芽手中的筷子落在桌面上,发出一声轻响,阮芽慌乱的弯腰去捡,手指却一直发抖。
她胸腔不停的起伏,眼前水雾弥漫。
>脑子里忽然浮现明秋昀之前说过的一句话。
他是笑着的,语气随意:“为什么露出这样的表情?就好像我的腿是因为你才受伤,而你要为我负责似的。”
他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说出这句话的?
明秋昀的腿本就因她而伤,她烧糊涂忘了,这么多年,他竟也一个字不说。
“……阮芽?”费霓皱起眉:“你怎么了?”
阮芽摇头,勉强笑了一下:“我没事,你……你先吃,我出去打个电话。”
费霓嗯了一声,阮芽起身走到店门外,找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