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讼师的状纸,看过后,道:“黎大人,你说袁家贵污蔑你,你可有证据证明他是在污蔑你?他可是有证据证明你跟顾老太合伙谋害了袁家满的。”
吴讼师笑了:“知府大人,状告之人的一面之词也能叫做证据?一小半破玉佩也能叫做物证?起名为智的人多了,谁能证明那块玉佩的主人就是黎大人?”
最后,还说了一句诛心之语:“知府大人,您是府衙主官,虽说可以断案,可这等刁民状告府衙同僚的案子,大人是不是该回避?”
又道:“大人不常办案,不太清楚大楚刑律的话,某倒是可以提醒大人一下。一府主官遇到刁民状告府衙同僚佐官的事情时,可以先压下不审,把人证物证送往京城大理寺,由大理寺派人来审理黎大人。可您为何不这么做?是否有故意……”
“住口,吴讼师,当堂污蔑一府主官,可是大罪。”唐通判打断吴讼师的话:“你说的这些只是其一,大楚刑律,若是大案、急案,只要有证据,即使同为一府同僚,府衙主官也可立刻审理府衙佐官,事后再禀告京城便可。”
这个刑律是大楚第一任皇帝定下的,实在是大楚建立之初,各地有太多的案子,等禀告京城,新鲜尸首都化成白骨了。
因此大楚第一位皇帝就定下这样的刑律,只要证据确凿,别管是谁,即使佐官也能审理主官,何况如今是一府主官审理黎大人这个佐官。
吴讼师不慌不忙,继续道:“唐大人熟知大楚刑律,吴某佩服。可府衙如今的人证物证实在不能令人信服,要是府衙拿不出新证据就审问黎大人,那黎家定会告上京城,到时候别说袁家,就连唐大人跟古大人都讨不了好。”
吴讼师嚣张至极,咬死了袁家贵不是证人,玉佩的智字不能代表黎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