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劝君放下手中龙,莫拿儿孙祭网红(1 / 3)

当整首歌唱完,镜头疯狂在观众席上切换。

而弹幕也在疯狂的刷屏。

不过这首歌的好坏却有不小的争议。

喜欢的无比喜欢,不喜欢的觉得是什么玩意儿。

就像二手玫瑰粉丝圈一直流传着一句话,二手玫瑰的粉丝都很有素质,他们从来不喷别人听不懂,而是说自己有病。

他们知道这种风格怪异,很多人无法接受,但是喜欢的人又喜欢得紧。

“东北人狂喜!”

“哈哈,这首歌弥补了摇滚歌曲在丧葬方面上的空缺,意义非凡。”

“暗夜兔简直就是个鬼才!”

“不应该听雨才是吗,毕竟这首歌是他写的,而且他一个双庆人,居然又懂粤语,还懂东北风格,你们说他会不会把一些有特点的方言歌曲都整出来?”

“闵南语也搞一个出来啊,我最喜欢听闵南语了。”

“听雨双庆人,不来点双庆话的歌说不过去吧?”

“就算听雨整出来,暗夜兔也未必会唱吧?”

“你确定他不会唱?”

现在的暗夜兔给人的感觉就已经离谱了,很难想象他还会其他地区的方言。

这里说的会并不是会发音,还要有灵魂。

就像许多越语歌曲一样,哪怕发音很不错,但是始终被人说没那味儿。

这就是因为一些小细节引起的,经常说这类方言的人才会拥有这个小细节。

而暗夜兔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他唱越语歌就真的像越语歌手,他唱东北口音就真的有东北那味儿,之前雌雄难辨,现在特么的连是哪儿的人都不知道了。x33

“接下来有请评委老师点评。”

主持人的声音,将大家给拉回到节目中。

而且,镜头转向满脸无语的莫言。

这一刻。

莫言节目前的那句“还能怎么意外,哪怕他来一口流利的英文歌,我也不会惊讶。”

纯正的方言绝对比英文要震撼许多。

对于莫言也是如此。

“我承认,我又凌乱了……”

莫言看着舞台上的暗夜兔,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已经做好了准备接受无数种可能,但是万万没想到,暗夜兔操着一口无比正宗的东北口音,来唱了这首《仙儿》。

不止是暗夜兔,听雨给他的震撼更大,写歌几十年,他的风格早就被禁锢了,写歌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