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千帆指了指兔子的肉。
白鹰连连点头,但眼神却是看向了叶千帆杀完兔子留下的一堆残渣,兔头,还有兔子内脏之类的垃圾。
但是白鹰对这堆东西的兴趣程度,要远高于叶千帆手中的兔肉。
这时。
叶千帆突然想起,动物频道的一个科普。
说是猛禽和野兽,每次捕获猎物之后,最先吃的都是内脏,正是因为内脏含有大量的脂肪。
特别是狼群,每次动物内脏都是狼王才有资格吃。
而最后留下来的肉,才有其它狼的份!
所以
内脏不仅代表着高能量,同时也代表着地位。
不过白鹰跟自己是主仆关系,自然无关地位,叶千帆巴不得能省下一点肉。
所以他朝白鹰点了点头道:
那一堆内脏和兔头,都是你的了!
>叽叽!
白鹰高兴地跑到叶千帆的脚边,蹭了蹭叶千帆的腿,一脸高兴。
叶千帆揉了揉它那毛茸茸的脑袋,它这才满意地跑到宰兔现场,大口大口吃起内脏来!
而且白鹰吃到兴起的时候
还会叼起内脏往天上抛,然后再张大鸟喙,让内脏落入自己的嘴巴之中。
咔咔地吃起来!
不过叶千帆就是好奇它打算怎么吃兔头,毕竟兔头的体积可不小,足足有成人的拳头大,叶千帆就不相信白鹰的嘴巴有这么大。
然而下一秒。
叶千帆发现自己果然还是低估了这吃货!
只见白鹰用那硬硬的鸟喙一啄,直接就把兔子脑袋给啄裂开了,然后它便开始吃起了里面的兔脑来,等到吃光了兔脑之后。
白鹰这才将整个兔脑壳,啄成了两半。
它叼起其中一只耳朵,朝着空中一抛,张嘴一接!
咔嚓!
咔嚓~咔嚓~
半个兔脑袋,直接就成了白鹰口中的脆脆骨,直接咔咔两下就咽下去了。
一个兔脑两口,两个兔脑四口。
叶千帆这边兔肉都还没熟呢,白鹰就已经把兔子残渣给清理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