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公与私(2 / 6)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2483 字 2023-02-28

得越久,就证明后果越严重,眼眸一转,道:“我刚好想跟司马学士借阅宋刑统,不知司马学士可容我在此观书片刻。”

你现在还有心情观书?司马光也不点破,笑着点点头:“随便你。”

….司马光心里是很澹定的,倒不是说他相信王安石,如果有机会,王安石肯定会削弱检察院,这毕竟是一个隐患。

而是他知道赵顼不会削弱检察院,因为目前的局势,是非常符合赵顼的利益。

有些时候,信任的基础,是在于制衡。

结党营私,说白了,也是一个口袋法,而且是专门为皇帝的准备的,主要就是看皇帝信不信。

......

来到垂拱殿时,只见宰相全部到齐,包括富弼和曾公亮两个常年在养病的人,可见赵顼也知道此桉的敏感,除此之外,还有负责调查此桉的许遵和曹评。

“卿就查出结果了?”

赵顼略显惊讶地看着许遵。

许遵道:“回禀陛下,此桉并不复杂,而且苏轼、范纯仁很快就据实交代,没有什么可查的。这是范纯仁和苏轼的供词,请陛下过目。”

“快快呈上。”

侍从立刻将供词给呈上。

赵顼是一眼看完,眼中透着困惑,随手将供词递给旁边的侍从。

侍从又将供词拿给富弼等宰相过目。

几乎人人都与赵顼一样,一眼看完,然后是一脸疑惑。

这么简单啊!

这真是雷声大,雨点小啊!

赵顼又许遵笑问道:“这供词任地简单,令朕都看不太明白。”

许遵道:“回禀陛下,根据检察院的职责,如果他们认为新法违反祖宗之法,理应先积极调查,但是正如他们供词所言,他们从未针对王学士,或者制置二府条例司的任何官员,进行调查。

并且只与反对新法的官员,商议如何起诉,这足以证明,苏轼确实犯有渎职之罪。至于范纯仁,由于他目前并没有在检察院上任,只是一介布衣,故而检察院无法追究其渎职之罪。”

这一番话下来,在场的宰相,均是稍稍点头。

无话可说。

这确实没得辩。

检察院,顾名思义,重在检察,但是苏轼和范纯仁却一门心思想着打官司。

唯独王安石感到不满,“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他们结党营私吗?”

一群有着共同诉求的官员,围聚在一起,商议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