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羹,而是各种蔬菜、鱼虾、肉食混合在一起,加上各种葱、姜、桂等多种调味料一起炖的食物,和肉羹相比,又别有一番香味。簋中所盛,有粟有稻,皆蒸成饭,而不是粥,可各取所需。郑安平闻得香气,食指大动,但却从未这么吃过,惟恐失礼,只得偷眼先看芒卯如何动手。
芒卯用箸先拨一些大米饭到碗里,再用匕舀一些乱炖盖在饭上,示意郑安平道:“公子请!”
郑安平连忙端起碗来,复观陈四及芒氏二子,也是一样吃法,心想大概错不了,也就有样学样,用箸拨饭,用匕舀肉。然而那两根箸却总不能运用随意。陈四见了,提醒他道:“父但以匕食可也。”
芒卯见郑安平用不惯箸,也道:“但以匕食,但以匕食!”
郑安平有些不好意思。自己以前在庠序是学会了用箸的,但武卒一当十多年,用箸的技术不用则废,没想到竟然这么生疏。而且在中国,箸是用来在鼎里捞肉用的,是大长箸,不像这里,是两根短箸,完全取代了匕的功能。他决定,先用匕对付过去这一餐,回去后一定好好练习用箸技巧,再也不能如此失份。
用乱炖拌饭,美味无比,又香又甜,郑安平吃得几乎停不下来。吃完一碗大米饭,又吃了一碗小米饭,不敢尽兴,放了碗。
芒卯没有吃得那么香,但见郑安平吃得香甜,只得慢慢地吃。见郑安平放了碗,才把碗里的饭一口吃光,停了箸。陈四和芒氏二子也都停下来。
芒卯道:“吾之寄食于魏也,本思遗子孙以家业,令免饥寒。时乖运蹇,败师杀将,不得于国。小儿未,无闻于君子,才微德薄,愿荐于公子,以求闻达。”
郑安平一听,惊得汗流浃背,急伏于地道:“臣身犹在未可之际,安敢保公子闻达!公但有命,臣不敢辞。若有所疑,请就斧镬。”
芒卯就于席上还礼道:“非敢疑公子也。未儿虽幼,其心犹敏,患难之中,或见犬马之效。”
郑安平道:“公之命,臣不敢辞。愿奉公子,以效犬马。”
芒卯正色道:“公子之入秦也,乃奉张先生也。未儿无闻于张先生,自当奉公子以为主,焉敢逆之。”
郑安平好像有些领会了。自己的地位全是仰仗了张禄,而芒卯之所以愿意让他的儿子跟随自己,全是因为张禄。郑安平有些糊涂了:那个总是佝偻着背、病病歪歪、不起眼的张禄,竟然是如此大人物?他还扮过自己的家臣呢,虽然自己对他总是客客气气的,称为先生,有事总向他请教,不曾有些微礼数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