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是西安事变六十一周年纪念日。马翠芝离婚案的第二次开庭审理也在这天上午九时进行。
这次开庭,马大华没来。原告马翠芝的精神明显低迷了许多。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温文尔雅的郭亚萍发起火来是那么的可怕!她怎么也没想到法院还有那么大的权力!她只知道警察会抓人,没想到法院也会抓人。她没有什么文化,但她知道是她的行为有些过分了。法院拘留她是为了给她点教训。
“被告方有没有证据向本庭提供?”郭亚萍的一声问话,像惊雷一样把马翠芝的思绪拉回了现实中来。
“我方申请马楼儿出庭作证。”小刘回道。
“传证人马楼儿。”郭亚萍语气仍然是那么平和。似乎与那个下拘留命令的法官是两个人。
法警一听,立即将在庭外的马楼儿带进法庭,示意他在证人席上坐下。
“马楼儿,你与今天出庭的原、被告是什么关系?”郭亚萍还是柔声地问。
“是他们的爹。“马楼儿随口一说。
“什么,他们的爹?”郭亚萍一时没想清楚,略一沉思,算是明白了:“哦,你是马翠芝的父亲,是顾秋之的岳父,对吗?”
“法官大人,就是爹!顾秋之是我招的上门女婿,按照我们农村风俗,就是我的儿子。他现在在我们村上,村里人全叫他马秋之。只是你们法院用的是户口本上的名字。”马楼儿坚持道。
“那你说一下原被告夫妻感情方面的情况吧?”郭亚萍朝马楼儿宽容地笑了笑,并没有再坚持自己的观点,因为她对这个地方的民俗还是十分熟悉的。
“姓钱的说我给秋之娘三万元彩礼是对的,秋之的娘要是没有我这三万元彩礼,早已归西了。我们家秋之是个孝顺的孩子,入赘我家多年,对俺老俩口如生父生母,对我女儿也是知冷知热。我女儿马翠芝平常就是在家带孩子,家里家外的活都没干过。地里的
农活都是秋之一个人干的。因为我们老俩口打沙挣钱,也没时间干农活。秋之干完农活回来家,还烧水做饭,打扫卫生,喂猪喂鸡全包了。凭良心说,秋之不舍得我女儿干一点活。我亲眼看过。我女儿晚上让我女婿顾秋之为她洗脚。为她洗完脚还得把洗脚水端外边倒掉。稍微慢一点,就被我女儿喝斥打骂。”马楼儿娓娓道来。
“你女婿顾秋之是否打过骂过马翠芝?”郭亚萍问。
“从来都是我女儿打我女婿,骂我女婿,借给我女婿十个胆子,他都不敢打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