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为篮球而生的男人(3 / 4)

得不如一个半途加入的拉希德华莱士,最后泯然众人矣。

究其原因有两点,一是拉里布朗不喜欢用新秀,不到确定比赛胜利,拉里布朗甚至不给达科米利西奇一点上场时间,只有确定了比赛的胜利,达科米利西奇才有几分钟上场时间展现一下自己。

这也是达科米利西奇人类胜利雪茄绰号的由来。

第二,也怪达科米利西奇天生腼腆,虽然人高马大,静态天赋爆表,但不太愿意与那些傻、大、黑、粗们发生正面对抗,以至于,达科米利西奇跟凶狠暴力的活塞队球员格格不入。

达科米利西奇现在显然还不清楚王枫这句话的真正意思,等到以后,他才认识到王枫的话对自己来说有多重要。

“漂亮的中距离急停跳投,这柔和的手感,天生就是一名投手的苗子!”

昌西比卢普斯、理查德汉密尔顿都认可了王枫的投篮天赋。

之前王枫展示了无与伦比的超远三分神技,现在又有了这一手精准的中距离投篮,以王枫的即战力,已经可以在活塞队充当一名超级第六人的角色了。

要不是王枫的身形单薄,防守太差,都可以在活塞队充当进攻战术核心了。

至于拉里布朗则想得更多,“真是捡到宝了,本来以为乔杜马斯只是为了种花家的篮球市场才选中天赋平平的王枫,没想到现在却成了他的神来之笔,这下,我的活塞队又添一名大将!”

“只是王枫的防守太差了,看来需要一段时间的防守基本功锻炼了。”

没错,王枫的防守差劲已经成了人所共知的事实,但这丝毫不影响王枫球队地位的确定。

只不过,更让拉里布朗没想到的是,拥有库里式三分神技的王枫,已经可以只凭借三分球就击溃一切对手。

今天的王枫初出茅庐,就已经注定要震惊世界。

场上的比赛不以场外人员的意志而转移。

无论拉里布朗怎么想,红白两队的对攻大战打得火热。

红队打的是以王枫为进攻战术核心的巨星篮球,这核心一确立,王枫就爆发出了极为惊人的战斗力!

依靠着无解的三分球与中距离投篮,只凭借着一招双挡拆掩护战术,就让白队的内线防守大闸无计可施!

而白队打的是团队篮球,攻守均衡,战术执行力极强,可相应的,他们的进攻节奏缓慢,虽然成功率高,却不及红队的得分速度快。

“快,防住红队的挡拆!注意不要给王枫任何投篮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