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话……”勒芒作为首领都不好反对了,是你要征求长老的意见的吗,何况,提出这建议的还是部落第一大将司徒,加起来分量就很重了,“给卡兰卡部落发千户贴,我们要瓦斯河河东三百里草场。”M.
动静大了,不大不行啊,这是部落扩张的‘战争’啊。尽管战帖只是千户级别的,可是,瓦斯河两岸可是两个部落的第一千户所,牵一发动全身啊。
这一仗,卡兰卡部落真要是输了三百里草场,再也没有和加斯加部落相提并论的资格了。
迪克这才发现,草原人骨子里都是战争狂啊,要知道,战争是要死人的,尤其是普通的壮丁。可是,第一千户所的五百多青壮聚集在一起,挥舞着刀枪,全都是打了兴奋剂一般的兴奋。
好吧,要是这样的话,迪克的内心的愧疚感就少一些了。毕竟,这场千户战,是因为自己的私欲导致的。
按照战争的规矩,抢夺的战利品,半数归千户大人,剩下的半数,因为百户所被整顿之后,大部分就落入普通战士的手里了。
听着老哈特的讲述,迪克大致明白了。战争财啊,还有啥比抢劫来的快的?第一千户所的战士为啥这么有信心,因为迪克啊。有强大的将军带领,战士们也有强大的自信了。
好吧,五个百户长已经有三个进阶三级战士了。原有的三个轮值偏将,就剩下一个了(被迪克先后找理由赶走了两个呗)。所谓的高端战力上,迪克的第一千户所有些吃亏。
怕个鸡毛啊,区区的四级战士而已。
“过河!”挥舞着战刀迪克一声令下,瓦斯河唯一的桥梁,第一千户所五百多大军冲了过去。还不错,每个百户队伍泾渭分明的,还算是有组织性,不是乱七八糟的乌合之众。
殊不知,草原人天生就是好战士,从小被骑兵战术熏陶,早就习惯了。
这狗屁的魔力马,看着挺精神,行不行啊?
作为千户将军出征,坐骑是一匹最强壮的魔力战马,是必须的。尽管只是一级灵兽,总归比普通的战马强不是?既然是加斯加部落约战的,战场当然在卡兰卡部落这边。
“你就是迪克,很嚣张吗?听说你是加斯加部落第一大将,斩杀了波奇那废物,真以为自己强大了……”两军对阵,卡兰卡部落出兵大致也就不到六百人,兵力差不多。为首的汉子,金盔金甲的十分耀眼,显然是新任的卡兰卡部落第一千户所将军。
“冲啊!”迪克根本不懂鸡毛的带兵打仗的战术,最简单的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