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旧人团聚(1 / 3)

从房管所出来后,李逸对这个闫珀更加的感兴趣了。

按照房管所上班的那个蒋干事所说,闫珀名下的房产好像还不止一处,甚至捐献给国家的,都有好几处房产了。

他和闫珀并排走着,突然问道:“闫老板,还不知道您以前是做什么的呢。”

“还能做什么?以前的那些事情,都有些羞于启齿。”闫珀摆了摆手,从李逸手里接过香烟后,才开口缓缓说起往事来。

原来,闫珀祖上是清朝的大官,贪污腐败也算是常事了。

老闫家也趁了些祖业,在城里的祖产就十好几处,闫珀自己说,光是四合院就好几处。

但后来改革开放过后,老闫家和那严一样,也是见天儿的被斗。

这一点,跟那严的经历倒是挺像的。

再后来平反后,老闫家的那点房产祖业倒是发还给闫珀了,但是有一些房契丢失了,房产不明不白的,也办不了私产的手续。

不得已,闫珀只能把那些办不了私产的手续全都捐献给国家了。

留下的那些能办房产手续的,也是该变卖的变卖,该出租的出租。

听到这,李逸疑惑道:“干嘛要变卖?留着自己住不行么?”

“不变卖不行啊。”

闫珀叹息了一声,摇着头道:“发还前,房子归了房管局来管理,安排了很多人住进去,虽然我有房契,但是住户已经赶不走了。”

闫珀说的这些,李逸倒是明白。

还有一些虽然依旧是私产,但是也被解放后强行安排进去了不少住户,变成了大杂院。

住在这些房产里的住户都是受政策保护的,虽然房主有产权,但是房主依然不能以任何形式来赶他们走。

只有当他们自愿搬出或者有了别的住房时,才可以把原来的房子腾出来,还给房主。

而且在他们居住的时间里,只会以确定的公租房的房租来支付,往往好几百平的四合院,一个月才收十几块钱,房主肯定不乐意。

但凡是有人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他会轻易搬出去吗?就算他们想搬走,也得有房子搬啊。

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平民老百姓,想等着他们靠工资攒够了买房钱,那你就等吧。

你最好立一份遗嘱,让孙子接着等,你和你儿子恐怕是看不见这一天了。

李逸无奈,看来什么年头买房子都不是容易的事。

不过闫珀的经历,倒是让李逸心里突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