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得那么厉害。
只是萌萌哒的熊样,实在是让哈德逊难以提起信心,不得不硬着头皮补充道:“这次速度放慢一点儿,带着大军一起行动。
万一遇到……”
难听的话不需要多说,懂得都懂。无非是有危险,让炮灰先顶在前面。这不符合骑士精神,可非常众人的利益。
何况,叛军纵横两郡之地收获肯定不小。就算提前进行了财富转移,达迪尔城也必定会有大量留存。
要是抢劫成功,却因为缺乏人手搬不走,那就真尴尬了。
“嗖嗖嗖……”
说话间,哈德逊手中的利箭已经出手,带走了前方挡路的叛军头目。
本该引起一阵混乱的,但两眼嗜血的叛军士兵,对此却是置若罔闻,脑袋中只有一个念头——杀!
又是一群被邪器控制的可伶虫,感叹归感叹,众人手中的活儿却丝毫没有停下。纷纷以实际行动演绎,什么是杀人艺术。
伴随着杀戮的扩大,天上的黑云也在不断壮大中,理智告诉哈德逊危险正在逼近。
>突然幼熊一爪子拍出,一个闪现的人影直接成了肉饼,哈德逊的脑海中闪出两个字——刺客。
在亚斯兰特大陆有一群人专门以刺杀为生,尤其擅长潜伏偷袭、行动速度迅捷,被称之为刺客。
这群家伙从小就苦练杀人术,一切都以高效杀人为目的。据说其中的佼佼者,身体上的每一个部位都能够成为杀人利器。
因为拥有高超的技巧,能够做到杀人不留痕迹,非常适合干黑活,不少大势力私底下都养着这么一群人。
都是见不得光的群体,和骷髅会扯上关系,貌似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前面没有出现,那是因为刺客不适合正面战场。现在进入巷战模式,两边的建筑物就是刺客天然的掩体,刺杀成功率大大提高。
地上这个倒霉蛋明显脑袋不灵光,偷袭之前都不知道好好侦查一下。在大地之熊面前玩儿潜行,这不是在挑衅熊崽子的尊严么?
“干得不错,贝尔斯登。有这些不怀好意的家伙靠近,就这样一巴掌拍死他们。”
哈德逊鼓励道。
可惜熊崽子丝毫不领情,不仅没有再接再厉的想法,反而缩小了身体,回到了哈德逊